时间:2022-10-17 22:28:10来源:法律常识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决定要停止营业了,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这种情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作为市场的一员,在决定退出市场时,还必须要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那么,公司停止营业欠债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父亲是一位农民,去年年末卖十几头牛到食品公司,但当时公司只给了一张十几万的欠条,承诺过完年之后给钱,但之后就一直拖着。到现在距承诺给钱时间已经大半年了,我父亲和之前一起卖牛的农民共40多人上个月去过公司,但是公司还是说过一段时间给。现在那个公司停止营业了,该怎么办?
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傅玲霞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进行清算的时候,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公司就需要申请破产,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傅玲霞律师解析:
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债权人可以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的同时,按照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债务人财产情况,方便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债务人有经济欺诈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
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
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专职律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曾在司法机关工作5年,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等类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