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8:12:05来源:法律常识
在苏州太仓,一名男子酒后见一小猴子活泼可爱,便买来当宠物。不想,买到的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日,该男子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近日,太仓金仓湖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走访时发现,一家物流公司内养着一只宠物猴。经查阅资料,民警发现这只猴子很像猕猴。
而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猕猴属于国家二级或者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个人不能进行饲养,非法购买或饲养都违法。
得知情况后,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前往该公司。在胡先生的带领下,民警见到了这只宠物猴。那么,这只猴子哪来的呢?
原来,2017年夏天,胡先生和朋友吃宵夜,喝得酩酊大醉。当时他看到路边有耍猴表演,就上前和耍猴人搭讪。第二天,胡先生酒醒后,发现一只猴子出现在了自己的车后座。在朋友的提醒下,胡先生才模糊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是以1800到2000元的价格把猴子购买下来的。
就这样,猴子被胡先生养了2年。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只猴子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饲养另类宠物早已不是新鲜事,但并不是什么动物都适合当宠物,稍有不慎,可能就触犯了法律。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因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公安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涉案的相关猕猴也已被林业部门妥善安置。
(黄元 太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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