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2:48:47来源:法律常识
东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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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东丽区司法局和公安东丽分局共同会签的《东丽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这份文件标志着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全区司法系统实现了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公安系统即将开启“自选动作”的新篇章。
东丽区自始注重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法治促基层社会治理“善治”的工作方式。数年前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区信访办派驻律师协助信访工作,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建立律师坐班、律师包案等多项工作制度,在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更是实现了周六“不打烊”式的律师接待机制。几年来,各合作单位的服务律师在法治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可圈可点、令人点赞的工作业绩,一些做法得到了区级、市级乃至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报道,不断丰富、优化和提升着“东丽名片”的法治含金量。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从律师参与公安涉法涉诉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纪律及软硬件办公条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既为律师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吃下“定心丸”,将进一步发挥律师在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也体现了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第三方监督,提高公安工作公信力的信心和决心,为建立律警长效合作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撰稿人|法服科 韩斌
编 辑|曹子畅
审 核|刘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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