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3:36:05来源:法律常识
3月18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召开。雅安中院在庭审实质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荣获“六个实质化”突出贡献奖。
自启动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以来,雅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总体部署,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增强工作动力、保持改革定力,近三年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605件,占普通程序刑事案件的60.2%,“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初步形成,改革成效初显。
契合改革形势将庭审实质化向“五大领域”延伸
提升政治站位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延伸。采用多媒体示证当庭展示涉黑涉恶犯罪证据,灵活运用调查规则组织控、辩、审三方当庭进行交叉讯问,直观呈现“黑恶势力”犯罪的本质和特征,高度还原和揭露“黑恶势力”的犯罪行径,邹某恶势力团伙案等12件“黑恶势力”犯罪全部实现实质化审理。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实质化排查和审查,敏锐排查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及时建议补查补诉,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严惩毒品犯罪向“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领域延伸。针对毒品犯罪隐蔽性强、被告人通常否认犯罪事实的特点,充分运用庭审实质化手段,通过当庭展示搜查勘验笔录、检验鉴定报告等客观性证据的方式,锁定毒品犯罪事实,对多起“零口供”涉毒案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规范涉毒案件取证程序,依法通知侦查人员、见证人出庭对证据进行规范和补强,对被告人何某某贩卖毒品案等13起涉毒案件依法通知22名侦查人员、见证人出庭,确保对毒品案件依法从严打击。
防范冤假错案向“命案”领域延伸。自上世纪90年代初,雅安法院即开始探索 “命案鉴定人必出庭”制度,开启了实质化审理“命案”的司法实践。近年来,雅安法院更加注重对“命案”的实质化庭审,积极采取非法证据排除等手段,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如在审理某某故意杀人案中,除依法通知鉴定人、12名侦查人员出庭,将刑事庭审实质化落实到位。
回应社会关切向环资审判和公益诉讼领域延伸。针对环资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特点,邀请专家出庭对涉案专业问题进行当庭论证和解释,确保法院对环境资源损害的准确认定和对环境修复性司法的准确运用。在审理被告人郑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依法通知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2名专家出庭,庭审实质化的审理方式和裁判结果得到了6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的一致好评,该案被评选为全省法院“十佳庭审”。
把牢改革要求 创新措施破解庭审实质化难题
抓好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按照案件流转进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加大办案单位对简单案件的标识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审理阶段均实现快速分流。抓紧抓实“轻刑快办”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两大配套改革,最大限度地发挥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功能和作用,为难案的精审细审创造必要条件。近三年全市法院采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轻刑快办程序审理案件1866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4.9%,实现审判资源合理分配。
做好“两个示范”,发挥带动作用。选取66件典型案例召开示范庭审,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师、律师代表、法检干警等进行观摩,不断提升庭审实质化工作水平。在审理被告人黄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市中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履职,多角度、全方面融入实质化审理元素,在全市范围起到良好示范效应。同时,将全市8个基层法院划定为两大庭审实质化改革片区,发挥硬件设施较好、审判人员素质较高、案件数量相对较多的石棉、天全两个中心法院的带动作用,以“中心”辐射带动片区法院共同推进。
扭紧“四个抓手”,狠抓关键环节。以庭前会议为抓手,将影响庭审进程的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前端,积极组织庭前证据开示,固定案件争议焦点和审理重点,尽可能为庭审“减负”。三年以来,全市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共187次,占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的30.9%。以人证出庭为抓手,广泛应用隐蔽作证等方式加强证人保护,全面落实证人出庭经费,有效推动侦查人员、关键证人出庭,保持同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友好联系,有力推进专家证人出庭,三年来,全市法院关键证人出庭114人次,鉴定人员出庭105人次,专家证人出庭12人次,侦查人员出庭58人次。以非法证据排除为抓手,大胆启动排非程序,及时排非,应排尽排,坚决防止“毒树之果”对审判造成污染。以保障辩护权为抓手,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求,先后为900余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或提供律师帮助,确保实现“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
夯实“三项基础”,全面加强保障。夯实人才基础,全力打造庭审实质化改革专业审判团队,着力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法官司法能力全面满足司法需求,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建立人才保障。夯实物资,全力打造科技法庭,加大隐蔽作证室、多媒体示证系统的改造和升级,为庭审实质化元素的当庭呈现提供物质保障。夯实制度基础,先后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的会议纪要》等8项规范性制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为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起长效机制。
坚持结果导向 彰显庭审实质化改革魅力
刑事审判质效明显提高。在“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双轨审判模式的高效运行下,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得以普遍提升。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优于目标考核值15.5天,审判效率大为提升。同时,实质化审理案件的质量普遍提升,全市法院息诉服判率达92.3%。
司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庭审实质化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法官的司法能力得到有效锤炼,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法官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认知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以及对庭审的综合驾驭能力均显著增强,敢于当庭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认证、敢于当庭对事实进行表态和确认、敢于当庭宣告裁判结果和明辨法理,有效适应了“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的实质化要求。近三年全市法院当庭认证案件467件,占全部实质化案件的77.1%;当庭裁判案件371件,占全部实质化案件的61.3%;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当庭裁判率达95%以上。
冤假错案得以有效防范。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刑事法官的证据裁判意识、罪行法定意识和无罪推定意识不断形成并得到巩固,通过严格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辩护权保护等实质化工作措施,案件事实能够得到更加准确的认定,冤假错案得以有效的防范,确保了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司法效果得到广泛认同。通过不断的努力,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的认同感越来越强,特别是在近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雅安法院以实质化审理方式深刻揭露和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被告人申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社会性质组织案等3案成功入选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刑一庭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得以初现。通过非法证据排除、通知侦查人员出庭等实质化审理方式,有效转变“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庭审在查清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过程的决定性作用亦越来越突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改进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更加全面深入的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刑二庭 李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