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4:02:0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长沙劳务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受委托处理湘潭县河口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15年刘某承包安徽某建筑工地劳务,后刘某通过熊某召集了周某等人一起完成该劳务。次年该项目完工,因甲方劳务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周某劳务费,所以李某就没能支付周某劳务费,但根据周某要求做了个劳务结算。不过未明确该笔劳务费是拖欠哪个主体的。落款时间是2015年。后李某委托长沙劳务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团队--湘伴法律服务后,在开庭前,经团队律师主张周某某的资料主体不明确、诉讼时效已过等情形。经法官释明后,周某某自愿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