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6:59:34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伍雷 文章转自:知鸦书舍
伍雷曾提出,坚强的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是冤案不可或缺的三大「台柱子」。
但作为台柱子之一的冤案家属,骤然面对司法不公,本身也不一定具备法律素养,时时还面对着勾兑的诱惑。
想要救当事人于水火,但家属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文章、经验是值得参考的?
我是伍雷。
冤案是社会系统性风险的产物,但如果家属一开始就选择好的方法,也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在此,首先需要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形势、现状,有基本的评估。
以下是几点基础观念:
1、并非你无罪就会被判无罪。
事实上,几乎每天,我国都会有很多无罪的人被判决为有罪。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也是我执业多年的真实感受。家属千万不要认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2、并不是有法庭的地方就会实现公正。
为什么?因为这是历史性阶段所限制。当然,我们相信我国的法治水平在不断进步。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法庭已变成领导干涉案件的工具。
■ 正义女神像
图片来源:Unsplash
3、并不是无罪证据非常扎实,就会得到公正的判决。
是不是法官一定比普通人高明或愚蠢呢?是不是检察官一定会看不出这个案子的问题?为什么当无罪证据很多,而整个案件昭然若揭时,还是会被判有罪?
这说明,我们的审判,并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说明法庭不一定是实现正义的地方。
4、并不是精彩的辩护一定会得到正义的结果。
经常发生等情况是,律师做了非常精彩的辩护,揭露了证据之间的矛盾,刑讯逼供被充分揭示,提供了无罪的证据等等。总之,被告人的冤情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庭审效果非常好。
那么多材料不合理,前后矛盾,证据体系一塌糊涂,连三岁小孩到七十老妪都能听出是假案子。但没用,最终的判决结果,不甚理想。
为什么?难道真的是法官检察官不懂吗?
不是!因为法官不一定对法律负责。法官、法庭经常会受到干涉,他不能独立做出判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道理都是没有用的。
5、家属并非法律的专家,千万不要拿自己亲人的案件和其他「相似」案件相比较。
尤其是职务犯罪的受贿案件,有多家属看到其他人被指控贪了10万,但不斗争,静静地接受审判。因此会想,我是不是也应当如此?
殊不知别人实际贪污100万以上,甚至达到千万,却只被起诉了一丁点。不斗争是为了轻判。
而你的亲人却是完全冤枉的,怎能不斗争?
6、刑事辩护分三个时间段、两个空间。
三个时间段是:开庭前,开庭时,开庭后。
所以,辩护应当从被抓时就开始,整个辩护过程,一点都不要放松。
两个空间指的是庭上和庭外的辩护。
法庭之外的辩护,是要迅速向社会进行呼吁,要求公正的审判。事实上,很多时候正是这样才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当法庭不公时,应该将法庭搬到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