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8:13:26来源:法律常识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为全面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1月1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有哪些创新亮点,施行后对社会和群众有哪些影响?5月3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相关单位、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深入解读。
规范已有公共法律服务
“《办法》中的很多措施已经施行,可以说《办法》是对广州市已有的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种规范。此外,《办法》中也提出了很多新举措。”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统筹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主要涉及公共法律服务定义、目标原则、政府职责、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益性法律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
据了解,2019年2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广州创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的目标。经过3年多的持续努力,广州公共法律服务已经在便捷高效方面全国领先。
在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记者了解到在有需求的群众可通过线上取号或者现场排队取号等方式办理律师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业务、鉴定业务、行政复议、局综合业务。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还上线了智能法律机器人“法宝宝”,以更便捷的互动方式为群众的诉求提供积极回应。“每个月的23号是局长接访日,遇到节假日我们就会顺延,争取为每一位来到现场的群众解疑释惑,提供应有的帮助。”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的智能机器人“法宝宝”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市民正在进行法律咨询
形成“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顶层设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举措,是《办法》中的‘广州特色’。目前全市基本建成‘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形成了‘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广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在会上介绍。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广州市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创建与供给力,完善市、区、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城乡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有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3017个,其中高质量打造省级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450个。近三年来,全市四级公法实体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办理近30万件次。目前,全市共建有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4278个,现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逾4万名……此外,广州市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
“助力公共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广州在《办法》中的特色所在。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行业交流合作,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推动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广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广州律师成功代理了全国首件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
建立健全四级调解网络
“作为起草专班部门之一,我们主要从公共法律服务的实践角度出发,围绕‘调解’相关内容进行。《办法》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调解服务、明确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和路径、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广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现场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对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相应建立健全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调解网络,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89个,包括了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76个、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1147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663个。此外,通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扩大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等方式,满足群众、企事业单位多样化的调解需求。
《办法》还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方向与参考。例如,完善调解线上服务平台、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信息数据,以信息平台促解纷智慧化。
律师值班常态化制度化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离不开专业、精干的律师队伍。据介绍,为深度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广大律师服务便捷化精细化水平,广州市促进实体平台建设,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律师值班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我们推动广州律师‘走出去’,密切穗港澳律师合作交流。支持粤港澳联营律师所开展大湾区跨境法律服务。还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若干措施》,在穗12位港澳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目前在广州,有粤港澳联营律师所5家,港澳居民律师53人。”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办法》明确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便民利民要求、倡导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同时细化社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了解,广州市、区12家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特殊群体维权法援“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开通“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热线和线上服务平台,率先探索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援助。此外,通过细化的方式,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开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模式
《办法》实施后,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证服务又会有什么变化?据广州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广州公证处将采取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方式,增加更多的业务受理。”
《办法》注重群众的公证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公证服务中有更好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如《办法》鼓励为本市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今年以来,广州公证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登记免费办理遗嘱公证585件。”广州公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还倡导每名公证员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共法律志愿服务。
据悉,广州公证服务将开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模式,与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挥协同效应,市民在办理公证的同时,把不动产登记也一起办好,真正意义上实现“只进一家门,办好两家事”“最多跑一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章程 通讯员:穗政法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