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3:54:05来源:法律常识
24日,《洛阳晚报》以《“快赔怪象”频现,车主易被“牵着鼻子走”》为题报道了星太快赔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事故“快处快赔”过程中,存违规情形。(详见本报8月24日A08、A09版)
目前,星太快赔中心被相关部门暂停业务,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一些读者反映,他们在一些快赔中心处置相关事故时,遭遇过工作人员暂扣驾驶证和行车证,变相指定修车点,找借口人为延迟事故认定时间等违规情形。
那么,在通过快赔中心处理事故和理赔过程中该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情况可视为快赔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能否自主实现“快处快赔”?
“快处快赔”变“慢处慢赔”,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
“李静的遭遇是一起典型的快赔中心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车辆定损的行为。”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刘明说,快赔中心的职责是对事故当事人协商无果的轻微交通事故进行协调处理,但实际上,一些快赔中心工作人员的职责变味儿了,存在违规管得多,目的多是为了留下事故车在快赔中心所在的汽修厂维修,增加汽修厂效益。
“这跟快赔中心先天不足有关。”刘明说,目前,我市的快赔中心均是利用汽修厂的场地,快赔中心工作人员虽上岗前经过一些培训,但其身份多为汽修厂聘用人员。同时,快赔中心开支多由所在汽修厂承担,这导致一些快赔中心工作人员成了一些汽修厂的“业务员”。
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部负责人马飞说,有些快赔中心工作人员为达到让事故车到指定汽修厂维修的目的,不惜以身犯险,违规扣留事故当事人证件、车钥匙等物品,或以“不同意就不出事故认定书”为借口,拖延事故处理时间,导致“快处快赔”变成了“慢处慢赔”。此外,他还接触过快赔中心工作人员诱导事故当事人重复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
曾在涧西区一家快赔中心工作的宋伟坦言,快赔中心工作人员会用话术、套路让事故当事人把车留在指定汽修厂修,不少车主被忽悠或变相胁迫后,会按快赔中心的安排进行责任划分、理赔和修车。
“这个行业还有心照不宣的规矩,凡留在快赔中心指定的汽修厂修车的,快赔中心能从车辆维修费中抽取5%左右的提成。”宋伟说,快赔中心工作人员底薪不高,浮动工资多要靠这笔钱来弥补。
快赔中心工作人员这些行为均属违规情形
为了监督、规范“快处快赔”流程,2016年3月,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制定了《洛阳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管理办法》。
该办法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快赔中心强制留事故车、干预定损价等行为均属违规行为。同时,快赔中心还要做到,免费为事故当事人提供定损和临时停车服务;交通事故车辆的修理,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决定,不能以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保险理赔手续为由,强迫或指定维修等。
另外,快赔中心工作人员这些行为也属违规情形——
1.扣留事故当事人车辆、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
2.指定事故车拆检,胁迫或强制事故车辆及维修。
3.收取事故当事人施救费、拖车费、复印费、拆检费、停车费。
4.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取事故当事人钱财。
5.非警务人员穿着警服、协警服装等警用制式服装。
6.快赔中心工作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警用设备。
凡事故当事人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快赔中心工作人员有上述违规行为,可向市保险行业协会、市交警支队举报反映。
这些情形的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处理很方便
其实,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并非只能通过快赔中心才能“快处快赔”。
一事故处理民警说,如果事故当事人能自行承担应担的责任,且对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时,可自行处理,并不需要通过快赔中心。可通过“快处快赔”APP或“河南省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移动平台)就可自行进行事故处理,在获取涉及事故处置方面电子文本后,就可向投保的车险公司索赔。
“快处快赔事故类型适用于两车碰撞事故或单方事故,简言之,车能动,人未伤,有保险,车有牌,人有证,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快处快赔”系统的适用时间是6时至20时,操作者只需要根据移动平台的提醒,上传相关图片等信息,10分钟左右就可完成相关流程,待移动平台认定事故责任后,系统会向车主手机推送短信,短信内容包含认定书的链接,可以在电脑上打开链接下载打印。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洛阳晚报
【原创声明】未经《洛阳晚报》正式授权,本报内容谢绝任何媒体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以任何形式转载,禁止修改图片。违者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