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1:16:48来源:法律常识
“我只是用了你的毕业证、你的身份证,如今这一切都是我自己挣来的,怎么你还以为这是你的?”
如此理直气壮的言词,正是出自冒用他人身份并当了16年人民教师的“王莹莹”。
她的本名是苗娟,在自己被拆穿后,苗娟非但没有丝毫愧疚和悔悟,反而觉得对方是无理取闹。
在那个网络信息还不互通的年代,王莹莹的个人身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另一个人同时使用了16年。
被冒充顶替的不仅仅是一个工作的机会,更是本该安安稳稳的人生。
大家都知道,刑法是国家惩治犯罪的基本法律,是对于道德最底线的要求,刑法也会随着社会的变动而不断进行修正,为的就是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八十条第2款规定: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冒名顶替罪”的修改,显然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将“冒名顶替罪”这项罪名,以具体法律条文的形式且针对性地指向顶替他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学资格、公务员资格以及就业安置资格等,反映出这种情况在国内已经有不少的发生。
对顶替者来说,只要顶替他人身份就能够轻易获得想要的人生,实在是充满诱惑力,但但对于那些被冒名者来说,那些本该属于他们的人生就只能“阴差阳错”了。
如果运气不好,可能直到离开人世,也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那些毫无悔改之意的冒名者,他们认为除了身份以外,其他所有的一切,包括后来所取得的成就,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
他们选择性地忽略了最关键的一点,假如没有冒用他人身份,他们哪里会有后来的这些?
今天要说的就是在2017年安徽宿州发生的一起荒唐的冒名事件。事件的主人公名叫王莹莹,她被冒名顶替者偷走了本来应该属于她的工作。
王莹莹本来是普通的大学生,在1997年从大学毕业之后,回到了老家安宿州。
王莹莹的父母经过商量,想着以“家庭困难”这一条件,利用教育系统“内招”的机会,为女儿申请一份教师的工作。
为了能够更好适应工作,父母还花钱让女儿王莹莹到上海去进修英语。
然而王莹莹在上海进修的时候,却收到了家里传来的消息——她的工作没有申请成功。
这个消息让刚毕业的王莹莹很是失望,不过很快她就又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辗转于上海和广东打工。
可是,人在异乡,始终是没有什么归属感的,所以在2013年,王莹莹结婚生子后回到了宿州老家。结婚之后的王莹莹也准备安定下来,于是就在宿州找了一份工作。
2016年5月份,王莹莹所入职的公司在为她缴纳社保的时候,却发现根本交不了。
王莹莹对此十分纳闷,她在广东近十年的社保都是交得很顺利的,为何反而回了老家之后交不上去了?
王莹莹想要搞清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就专门请了假,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来到了宿州市当地的人社局咨询,但令人惊讶的是她的社保一直都是按时在缴纳,并没有交不进的情况。
通过工作人员的进一步查询,发现她从2001年开始就一直在安徽宿州市缴纳社保。
从工作人员打印出十几页的社保资料中,王莹莹惊讶地发现,自己社保的缴纳单位是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中心学校,这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工作过的地方。
公司无法为她录入社保信息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和这个顺河中心校里的“王莹莹”身份信息重合了。
后来,王莹莹在接受采访时回忆道:
“我去社保局查询,他说你在交啊,你怎么说你交不进去呢。然后他打印了十几张我的社保资料,上面写着顺河中心校。我就觉得奇怪,我明明没有在这上班,然后社保局说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他让我到学校去查一下。”
名字如果重合实属正常,但如果身份证号码也丝毫不差,那就肯定有问题了。
不过这时候王莹莹依旧没有想到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取冒用了,她最初只是觉得是个巧合,虽然感觉奇怪,但也没往别处想。
于是她特意抽空来到了顺河中心学校,找到和她身份重合的人,而对方对于她的到来并没有感到意外,还向她说明社保的问题她也会帮忙去解决。
过了一个多月之后,王莹莹发现公积金也缴不进去了。
再联系对方时,对方表示已经修改了身份证,不会再影响她了,可这却引起了王莹莹的怀疑。
“她怎么能用我的身份信息,用十几年学校都没有察觉呢?我就觉得很奇怪,我就找到她问。她就躲躲闪闪的,含糊其辞。过一段时间她反馈说,已经搞好了,你可以交(社保)了。”
王莹莹去公安局查询后得知,“王莹莹”新改的身份证号码不仅没有登记父母关系,而且还是2008年才新办理的。
王莹莹因为这张突然出现的身份证产生的疑问越发越浓,她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并且开始怀疑这和她之前没有申请下来的教师资格是否有关系。
于是,王莹莹来到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查询档案,原来自己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当地的教委给录用了,不过只是她一直没有收到消息罢了。
录用档案里的身份证和毕业信息,还有里面所有有关照片都是王莹莹本人的。
查到这里,王莹莹心里的难过和愤怒一涌而上,如果当年顺利入职的人是她,她何苦会像如今一样四处漂泊?
她这被偷走的身份整整耽误了她十六年的时间!
等王莹莹整理好心情,再次来到顺河中心学校想要一个说法时,那个冒名顶替的“王莹莹”不仅没有半分愧疚之心,更是对着这个再次过来的王莹莹一顿嘲讽。
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而这个冒名顶替者的嚣张气焰,彻底惹怒了真正的王莹莹,她当即决定追究到底。
2017年1月,王莹莹本人向埇桥教体局实名举报了“王莹莹”顶替自己工作的事情,教体局也很快对她的举报进行了查证,原来顺河中心学校的冒名“王莹莹”真名是叫做苗娟。
苗娟在2001年,拿着王莹莹的相关资料去办理了教师资格证与职称,然后就被委派到了顺河中心学校任教。
据学校的负责人回忆,当时 “王莹莹”入职时他们也确实对照片有过怀疑,不过因为他们对于对方并不了解,而且这人又是市里委派下来的,他们也就没有过多的去甄别。
学校方面也没有想到会是有人拿着别人的档案资料冒名顶替,还任教了这么多年。
因为苗娟一直在上课,于是记者就在等待采访的时候,也顺便问了学校里孩子们对“王老师”的印象如何,孩子们都反映这位老师对课堂纪律的要求非常严格,“吃东西就罚站一节课,很严肃”。
不过也有人夸她。“人不错的”,一位苗娟曾经的学生说,“她是个好老师”。
这位学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有一年自己辍学在家,“王老师”曾两次上门拜访,劝她继续读书。“我家(离这)两三里路,(路上)条件又不怎么好,都是骑自行车。”
据当地村民介绍,其实在早些年,因为老师的工资待遇不怎么好的原因,是很缺人,也一度都招不到老师,“王老师”能够坚持留在学校教书,还是很不容易的。
学校里一位教龄很长的老师说,在苗娟刚来学校时,老师们的工资还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标准,工资只有两三百块。
而且那时候学校因为资金不足,还会有拖欠教师工资三四个月的情况。
就算是到了2017年,教师的工资一个月也不过是三四千。所以他们觉得,苗娟应该不是为了钱而冒用他人身份的。
另一方面,他们觉得苗娟本人其实也是从专科院校毕业的,持有专科文凭的她,就算是用自己的身份也有可能当上老师。
不过这些都是和他接触的老师的一面之词,当记者希望进一步确认苗娟的文凭证书时,苗娟却表示已经将其递交给了教体局的调查小组,无法提供给记者了。
2017年11月28日,记者想要再次跟进此事,又来到当地教体局,负责人表示在14日的时候,埇桥区教体局已经对苗娟做出了开除出教师队伍的决定,现在苗娟已经停职,并且工资也停发了。
不过对于苗娟究竟是通过何种手段冒充“王莹莹”而当上学校老师的,调查小组还并未查清。
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太过久远,而且当年为她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已经都离世了,调查取证工作的进展确实比较困难。
那么,苗娟为什么会知道王莹莹获得入职资格的消息,而王莹莹本人却不知道?她又是怎么拿到了王莹莹的档案并办理入职的?
当地教体局负责人对此解释道,首先是当年的政策不一样,所以对于当时的录取流程,目前并不十分清楚。
其次,这件事情还在跟进中,他们也在努力把事情的真相还原出来。不过后来在当地政府的公开回应中,承诺了会依法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而真相也会不久于水面。
埇桥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后来发现,其实在冒名顶替身份这一件事情上,王莹莹的家人是知情的。
据苗娟的讲述,她是向刘群英(王莹莹母亲)“买”到这个名额的,为此还支付了一定的报酬。
苗娟表示她知道这样做不符合规定,可能也违反法律,但她还是选择这么做了,然后就一直以王莹莹这个名字来工作生活。
让苗娟情绪激动的是,王莹莹的母亲明明是知情的,并且把这个名额卖给了自己,现在却看到教师待遇好了就想要回这个名额,让她不好过。
对此,调查组想要与王莹莹的母亲见面,当面了解一下情况,可是这个要求被王莹莹的家人拒绝了。于是调查又陷入了僵持阶段。
对于苗娟的户籍上有“王莹莹”这个名字,这个是如何操作的呢?
对于享有姓名权的公民来说,改个名字是很正常的,并没有违反法律。
但是她的身份证号码是花了三千元办理了的,也与王莹莹的一致,这就不仅是侵害了王莹莹的姓名权、身份权等,对社会管理秩序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并且还牵涉到伪造户籍、身份证等罪名。
对于此事,王莹莹一直在后怕。
这个冒名顶替者已经被她发现并且制止了,假如自己没有发现的话,这个有着和她同样身份信息的人,如果是犯了什么刑事罪责或者欠下巨额贷款等,这些是否也会由她来承担责任?
这些情况发生后,会对她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呢?
王莹莹也去向律师咨询过这类问题,律师也建议她可以去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请求苗娟停止侵害对她人身权利侵害的行为,并赔偿所遭受到的损失。
作为受害者的王莹莹也确实曾对教体局提出请求归还职位的要求。
按照公众的层面来说,王莹莹作为受害者,申请得到赔偿理所应当。
但对于实际情况来说,王莹莹提出返还职位的请求确实不太现实。首先是王莹莹就其主修专业来说,并不具备教师的录取资格。
其次,这件事情实在年代久远,她专业知识能否支撑起作为一个教师所应当程度的职责和专业水平,也是尚未可知。
对此,当地教体局并没有给予正面的回应,或许出于想要给大众一个说法,而考虑是否能将其放在相关行政的岗位,但也知道行政岗位和教学老师在各类福利待遇和晋升职称上面是有区别的,待遇相差较大,是否能为王莹莹所接受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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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安徽宿州王莹莹老师案:苗娟冒名顶替他人从教16年》
中国日报网:《瞒天过海!女子冒名顶替他人从教16年,官方这样回应》
澎湃新闻:《宿州“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事件被举报人:等待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