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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6 01:57:07来源:法律常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1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1日

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高效对接联动,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进一步提升协同服务效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国办发〔2022〕1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接联动机制顺畅运行为目标,以分流联动事项高效办理为重点,以平台数据智能应用为支撑,加快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科技支撑、高效便捷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底前,建成并逐步完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12345和110职责边界。


12345受理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110受理范围为: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二)加快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


1.建立健全话务转接机制。按照高效务实、便民利民、保护隐私的原则,建立报警人和群众来电“一键携号转接、三方语音通话、诉求快速办理”的高效联动机制。省大数据中心会同省公安厅制定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办理流程规范和工单警单模板。各级12345与110要有效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统一的接口标准和流程规范,做好本级话务平台的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加快推进12345与110的高效对接联动工作,实现话务一键携号转接、数据实时双向流转。(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分流转办机制。12345、110通过话务或互联网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以一键转接或系统派件方式转交对方受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者职责交叉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方式了解具体诉求后,由12345与110协商确定受理平台。对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由首先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平台先行受理,如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由110及时派警先行处置。对明确不属于12345与110受理范围的事项,话务人员要做好合理引导和解释工作。12345与110按照《12345、110分流转办事项清单》,做好诉求分流转办工作。(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


3.建立健全日常联动机制。110接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属于12345受理范围的转交12345,12345及时将诉求事项转至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展联合调处,推动矛盾隐患源头化解。12345接到恶意骚扰、扬言恐吓、疑似醉酒人员或精神病人反复滋扰等电话,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线索,第一时间转交110处置。工单承办单位在处理诉求的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激化、事态难以控制的,应当联动110派警处置,并积极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推广“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鼓励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群众等参与开展联合调处。(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4.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各级12345、110都要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热线要与12345、110和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供水电暖气等公共服务事项准确信息,避免群众多头咨询。建立健全12345与110应急联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方案,话务座席严重不足时由上级12345热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统筹协调其他地区远程话务座席给予支持。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值班值守,明确响应时效、联动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5.建立健全会商交流机制。建立健全12345与110会商交流机制,对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诉求,12345管理机构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会商,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12345与110定期交流机制,通报工作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对接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0结合工作实际,对分流的非警务诉求进行回流研判,挖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互派工作人员进驻对方平台,互通有无、互学互鉴,切实提升对接联动工作效能。(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6.建立健全通报考核机制。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纳入平安甘肃建设考核范畴,合理设置考评内容,推动矛盾问题化解。各级12345与110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督办问效机制,对热线工单承办单位工单签收、按时办结、诉求解决、群众满意度、知识库更新等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不断提高及时响应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事项办得成、办得快、办得好。(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三)强化系统支撑和数据共享应用。


1.推动平台融合互通。加快12345与110平台对接联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体化联动工作平台。12345与110按照统一的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划代码,规范工单和警单受理标准、受理反馈项目等数据格式,梳理整合平台融合互通的建设需求和业务流程,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工单警单双向流转、受理反馈闭环运行、对接事项跟踪督办和智能监管。省12345结合企业和群众诉求,梳理全省统一的诉求归口类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市州12345与110需通过统一标准接口做好数据动态更新,确保本地平台数据适时、准确、全面。(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


2.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建立健全12345与110对接联动诉求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对双向分流联动事项相关数据,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统一开放数据或者服务接口、共建中间数据库等方式共享,做到可查、可看、可追溯、可批量应用。各市州12345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全量共享,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诉求和警情数据融合研判,有效排查民意热点、风险隐患、矛盾问题,快速定位热点诉求、智能研判事件趋势,最大限度挖掘数据价值,定期形成分析专报向本级政府和省12345报送,并视情向有关部门通报,为部门履职、效能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四)提升12345接办质效。


1.推进热线归并工作。加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力度,对按照双号并行、设分中心形式已经完成归并但仍保留话务座席的热线号码,不具备“7×24小时”人工服务能力或者人工接通率低于60%的,将话务座席并入12345统一管理,可以保留号码。对热线号码已整合到12345但话务座席未并入的,各地结合实际,科学配置话务座席,强化人员、设备和系统保障,切实做到“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提升热线服务能力。各级12345定期汇总企业和群众高频咨询类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发布信息,动态制定“一问一答”口径,适时同步至全省统一知识库系统,提高热线解答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专家在线答疑、应急特需优先、风险预判感知等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答复术语、受理流程、解释口径、知识库更新等内部管理办法,推行“即问即答”“接诉即办”“工单直转办理一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平台运行能力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3.提高诉求办理质效。各级12345工单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内部受理、呈批、办理、答复、归档、保密、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提高工单办理质效。紧急诉求事项及时办结,其他诉求事项按工作流程和规定时限办理;诉求事项办理完毕,及时向诉求人答复,并向12345反馈处理结果;负责梳理、采编、审核、更新本单位热线知识库,适时更新政策信息;指导、协调、督促下一级工单承办单位办理诉求事项。(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4.提升热线智能化水平。各级12345围绕企业和群众诉求,进一步加强12345平台和网上12345能力建设,开发智能推荐、语音自动转写、智能派单、智能分类、智能回访等功能。积极探索人机交互应用,加强智能化客服系统建设,遇突发情况话务量激增、人工服务无法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时,智能化客服系统要能对高频问题进行自动解答,并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12345咨询反映情况。注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服务科学决策和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体验,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型。(牵头单位: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110接处警工作效能。


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地区110接警量,科学合理设置接警座席,配齐配强接警人员和指挥调度民警,强化设备和系统保障,确保110“生命线”全天候畅通,并拓宽互联网报警渠道,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建立各警种和实战单位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一线处警工作的数据赋能和后台支撑,积极探索推行预防警务,有效提升接处警工作效能。(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9月底前)。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省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方案,配齐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要求,迅速组织实施。


(二)对接联调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实现12345与110话务一键携号转接,建成高效对接联动机制;按照对接方案开展12345与110接处警对接工作,做好程序衔接、平台对接、系统适配及数据汇聚等工作,确保对接联调衔接顺畅、业务延续、过渡平稳。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12345热线归并整合力度不断加大,平台能力和接办质效不断提升。110接处警配备资源不断强化,平台能力和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1月底前)。省、市两级12345热线管理机构联合有关单位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回访群众等方式,评估全省12345与110对接联动成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机制,真正将12345热线打造成“一号响应”全省老百姓诉求的“暖心热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负责统筹协调全省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加强对各地区对接联动工作的指导,推动开展12345与110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分别建立完善12345、110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常态化评估评价,以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估促进12345、110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各市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好资源整合优化和业务联动衔接工作,细化分流转办具体规则和事项清单,确保对接联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支持保障。加大对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等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强12345与110话务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联动处置力量的教育管理,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实战处置技能。落实好对一线人员的政策保障、权益保护等措施,对表现突出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12345与110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等,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使用12345与110。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部门单位依法履职、真情服务、高效服务。加强经验做法总结和复制推广,巩固和拓展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成果。对恶意骚扰12345与110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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