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2:43:39来源:法律常识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之间打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没有按照欠条上面的约定还款,另一方是否可以像普通借款那样起诉到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呢?对此,笔者分三种情况谈谈《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夫妻一方为了哄对方开心而打下一张欠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资金的转移。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之间并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该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到法院进行诉讼也将无法得到法官的支持。因为夫妻之间打欠条和普通朋友之间打欠条是一样的,如果普通朋友之间为了借款事先打了一张欠条,而最后一方并没有真实向另一方支付所借款项,这张欠条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也不会支持。
第二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借给了另一方而打下欠条,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据此,夫妻之间借钱并且打欠条,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表明夫妻通过欠条这个书面形式约定了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具有相互具有独立性,既然相互独立了,那从法律上来看就和普通债权债务是一样的了。因此,夫妻一方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不还钱,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而打欠条是否有效呢?对于这种情况,《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2条也做出了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由此可见,即使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打的欠条也是同样是有效的,但这种情况和前面两种情况有点不一样,那就是要等到离婚时才能处理。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在离婚时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夫妻借款和普通借款还是有区别的,这也体现出我国法律对夫妻关系的特殊保护。
对于夫妻之间借款的法律规定,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