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3:03:13来源:法律常识
我在深圳龙华看了套小产权,如果我受让过来了,我是第二手,万一以后开发商指认第一手的这个人怎么办?因为现在开发商更不了名了。
有一位粉丝朋友在龙华看了一套统建楼,和我发出了这个提问。
首先我想大家应该先了解小产权的基本常识,先不细化它,其它的性质和风险。
小产权的产权无非就是两大类:
一大类已确权和发证的,例如房产管理局发了绿本,猪肝本,大红本房产证的,但是不得转让,不能对公抵押,只是记载其物业合法的权利人是谁或更新和住建部门确权备案过的物业,例如很多旧改项目,这两者都是政府给予的确权和发证。
另一种就是无产权的房屋,就是在任何政府机构的主管部门。未确权和发证的,大家都是没有合法一个可以被承认的身份,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实际占有为准。
你转的总房款,这套房子历史转让的一个原件合同在手,你在居住,你在收租,你在交着水电,这还不足以可以证明吗?
任何不权威的登记机构,例如什么开发商啊,村委啊,管理处啊,你的上一手啊,都不可以对这套房子的权利人作为一个认定。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吗?
那现在如果收让了它是怎么交易的呢,如果是村委房现在是不给盖章的,那么只要律师见证,独栋的话也是一样律师见证,很多人还问律师也不能见证,其实私底下还是很多在做见证的。
好了,跟着小粤,懂房,懂地知风险,我们下一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