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5:35:01来源:法律常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行政处罚决定也是人做的,难免会出现错误,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如果行政处罚错了,该如何纠正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详解: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具体的纠错程序包括:
撤销原决定
撤销行政决定系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非经法定程序不可为之。机关内部由原承办部门还是监察部门启动纠错程序在所不论,但撤销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由负责人召集集体讨论决策,而不问此前作出决定时的决策机制;也不能由低于原来决策机构层级的机构来撤销此前作出的行政决定,以确保撤销决定作出的科学和审慎。
重新履行调查程序
因原处罚决定被撤销而导致相关案件已从法律意义上不存在。若违法事实不存在,则原处罚案件以撤案的方式终结。若违法事实存在,行政机关应当重新履行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等调查程序。被撤销案件调查取证获取的证据材料,若符合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可在新案件中使用。
作出新的决定
调查取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决策后作出决定。如果撤销原处罚决定仅仅因为适用法律错误等不需调查取证、改变原认定事实的情形,新决定可与撤销原决定的决定一并作出。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敬请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