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6:49:45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琪哥,深圳 ' 正义执行 ' 律师团队创始人,
一名执着的70后东北汉子,深圳20年。
团队专注解决广东地区经济纠纷终本案件执行难多年!
本篇文章是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系列文章的第二篇,目的是让大家了解正常经济纠纷中老赖的常规套路,让大家学会“ 小案子自己解决,大案子再委托给我们 ”的执行策略。
毕竟我们接手案件对于大家是有20%以上的成本,而且不接小案子。。。
小贴士:
大家如果再听说30%成本的,一定不是正规律所。因为现在最高法有规定,后期回款佣金不能超过18%。
就算加上前期启动案件的费用,综合成本超过25%也不多了。
不赘述这些了,咱们今天一起来看看老赖又有什么新套路,怎么破解[害羞][害羞][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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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捏造事实骗取调解书妄图参与分配,构实锤虚假诉讼罪
2019年的案子,
原告起诉被告人廖**、周*茹夫妇借款265万,并保全了被告名下房产一套。
执行过程中,被告人廖**、周*茹夫妇伙同第三人郑宝*虚构欠付工资、借款等,被告人廖**、周*茹夫妇在欠条、还款承诺书等材料上签字。
郑宝*马上提起诉讼并第一时间拿到调解书,上书法院要求参与房屋拍卖款的分配。
执行律师团队在2021年3月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被告人廖**、周*茹夫妇伙同第三人郑宝*虚假诉讼,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要求法院撤销民事裁定,将被告人廖**、周*茹夫妇伙同第三人郑宝*虚假诉讼事实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经审理,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判处三被告两年至两年九个月,罚金若干。
这个案子被告两夫妻以捏造的事实,利用特别程序漏洞误导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文书的行为非常无耻,罪有应得。
但案件梳理下来,大家可以发现案外第三人郑宝*是个地道法盲!
只是好面子,不好拒绝朋友,本着帮助朋友的想法换来一个刑事案底,换来孩子三代政审不合格,换来有期徒刑两年的刑罚。
希望这两年的监狱生活能让他醒悟:
让他懂得不是什么忙都可以帮,不是自己不懂法就不需要收到惩戒。
有些时候,虽然不好意思拒绝,但涉及到法律边线原则性的东西必须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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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虚构借条骗取民事调解书构成虚假诉讼罪
2019年的案子,
被告是广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571万债务没还,公司房产被原告保全。
原告申请拍卖房产,案外人徐*、李明*、祝*志提出异议,说自己也有债务共762.7万未清,需要参与分配。
原告3月底通过私信给我留言,说案外三人的总债权已经超过房产价值,一旦认定债权有效,意味着原告之前所做的工作都是无效的。
原告认为自己可能遇到了虚假诉讼,希望得到我们的帮助。
执行律师团队是四月7号接受委托,正式接手案件。
其实已经行程条件反射,只要看到调解书的,我们都会想一想这个债权是否有猫腻[害羞]。
能拿判决光明正大的却不要,
被告没有任何担保,只是拍拍胸脯说“ 会还钱 ”。原告就顺理成章愿意相信的理由过于牵强。
原告和老赖之间等于杀父仇人,怎么可能会相信对方没有任何担保的一句空话???
法官也看得见:原被告气氛祥和、欢声笑语的就写调解书的,基本都是有问题的(男女两人黏在一起、眉来眼去的都是办结婚的,横眉冷对或者淡然处之的才是离婚),眼神骗不了人。
20201年4月,执行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据。证明被告广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案外人徐*、李明*、祝*志串通合谋,虚构大量优先债权、迅速拿到调解书就是为了逃避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实明确清晰,多名被告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至三年,罚金若干。
本案系典型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出具虚假债权债务凭证,逃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虚假诉讼案。
为了参与分配稀释债权而不要判决,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扰乱司法秩序,误导法官做出错误的裁判文书,严重妨碍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
这种自己主动往枪口上撞的,严惩就是标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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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债权借壳假工资,冒充优先债权构成虚假诉讼罪
2019年五一假期深圳的案子。
被告是珠海一家专做大型照明设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车*锦与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大股东丁辉*是同学。两公司之间有业务往来多年,尚有部分工程款没有结清。
车*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越来越多。
由于大量原告起诉带来的负面新闻越来越多,为防止其他原告鱼死网破思维将车*锦公司申请破产(防止破产带来的同类别债权人均分资产),丁辉*开始策划怎么把均分财产优先偿还给自己,遂想到了伪造工资这条路。
原告方项目经理在头条找到我,通过私信留言留下联系方式,2019年5月24日在深圳见面确定委托。
执行律师团队经过23个月的深挖详查,
2021年4月底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据包括录音、录像、图片、文字共三千页之多),证明车*锦与丁辉*名下公司的债权债务共72个工资类诉讼案件皆为虚假诉讼!
证据显示:
车*锦与丁辉*二人指使大量与案件无关人员冒充建筑工人虚报工资,指使工作人员制作虚假工资表等证据材料,
帮助冒充的务工人员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并策划双方和解拿到调解书以确定此债权的优先属性。
总优先受偿金额达316.57万元。
法院查实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深圳**建设有限公司以捏造的事实进行民事诉讼,严重干扰司法活动、损害司法公信力,情节严重;
被告人丁辉*系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单位犯罪活动中起决定、指挥作用,参与具体犯罪行为实施,亦构成虚假诉讼罪。
遂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单位深圳**建设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8万元,
判处被告人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大股东丁辉*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罚金若干。
大家经常看文章,已经知道债权分为优先和一般债权,也就是同样的欠钱不还带来的受偿顺序是不一样的。
国家的、银行的等优先债权先还,剩下的钱大家一起按比例分,首封资产的还有机会多分10%左右(由法官自由裁量)。
假借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进行虚假诉讼很龌龊但很常见。
本案中被告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及丁辉*与车*锦公司债权是真实的,但属于一般债权。
为了把一般债权替换成优先债权,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辉*铤而走险,触犯刑律,实属法盲行为。
现在用三年刑罚让自己清醒,明白法律是严肃的,明白刑律不需要自己证明也有威慑力,“假官司”的人付出“真代价”,成为被祭旗者,这个代价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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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严查虚假诉讼是今年的主抓方向,最高法既然定了调子,所有基层法院一定会全力做典型案件。
个人感觉这是今年回款维权的主要跟进方向,正所谓“ 跟党走 ”,大家觉得呢[害羞][害羞][害羞]?
2022转眼已经过了一半,虽是疫情,但随着上海放开,北京在今早也开始开放堂食。
本轮已经好像真的过去了。
这三年,大家都不容易。
但无论怎样,日子还是要过的。
该做生意做生意,该上班上班。
上周问了卫健委,说上海天津客户来深圳还是要集中隔离14天,
抗疫是国策,咱们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的原告就等全面放开再来深圳吧,安全第一。
本月徐州、丽江、南京、江西案件全力推进,
珠海、广州、中山、东莞和深圳的案子高压推进计划不变,
大家有事在各自案件群里留言就好[偷笑]
就说这么多吧,希望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的两篇专项文章可以帮到大家。
我是琪哥,大家有急事就直接@正义执行琪哥,
我要是没回复,大家就多发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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