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6:08:00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签署刑事谅解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言简意赅,不说多余的话,避免对方偷偷录音使己方陷入被动,避免传达错误的意思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陷入对犯罪事实“自认”的困境;
2、当事人语言及行为不得过激,避免激化矛盾;
3、态度应诚恳真挚,不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达成谅解,避免向被害方实际履行后谅解被撤销;
4、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就谅解方案达成一致,不做虚假承诺;
5、反复斟酌谅解书的遣词造句,避免被害方挖坑;
6、谅解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被害人反悔的后果;
7、律师未经司法机关同意,不得直接接触被害人;
8、律师不得向他人透露会见情况及案卷情况;
9、当事人、律师不得要求被害人做虚假陈述;
10、确保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签名捺印,谨防他人冒签(实践中确有伪造刑事谅解书的案例);
11、一般不建议律师全权代理谅解事宜,避免出现律师承诺的赔偿数额,被告人无法兑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