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2:42:49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还可以探望孩子吗?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拒绝对方探望孩子吗?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就算不支付抚养费,也可以探望孩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68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系法定权利,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而探视权则是父母的权利,不能因为他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就剥夺他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权和抚养费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起诉对方支付,或者强制执行对方支付。但如果你不给他探视孩子,他也是可以反过来起诉你,起诉探视权纠纷或强制执行要求你给他探视孩子。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且协商不成的,可以以离婚协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对方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获得胜诉判决以后,仍不支付的,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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