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6:30:49来源:法律常识
清华大学法学院陈建民副教授表示,学术论文被抄袭后的维权手段与其他作品著作权受侵害后的维权手段并无不同。但是,由于学术论文本身给著作权人带来的经济利益有限,因此很少有人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褚宸舸也指出,作为理性的法律人,会了解诉讼的成本和收益,因此一般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在他从事学术研究的10年间,曾先后4次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剽窃。由于他的论文已经先发表,所以这些剽窃所带来的损失并不很大。因此,他采用的维权方式主要是私下和解,如赔偿、道歉。其中,有两次因为剽窃者是读硕士时的朋友(硕士生)和一位老师的朋友(博士生),加之剽窃只是局部少量的,所以就由中间人带话给他们,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就可以了。
他还告诉笔者,发现自己论文被抄袭后可以选择的其他维权方式包括:给剽窃人单位投诉和举报,要求给予处理;或者通过媒体、网上曝光。这些都比诉讼要好。他表示,论文抄袭被发现后,它给抄袭者带来的声誉上的负面影响要远大于此前在经济上的收益(包括在抄袭未被发现前获得的稿费,也包括基于论文所获得的名誉或其他收益)。因为先前的抄袭行为将成为个人学术研究的污点,“相当于给自己签发了一条‘终身追缉令’”。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表示,由于学位论文的特殊性,当作者发现自己的论文被抄袭后,应该首先寻求其他途径的救济,如向抄袭者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停止侵权。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那么也可以考虑诉讼。作者可以以抄袭者、侵权论文的发表者、刊登者等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虽然抄袭者不会因抄袭学位论文付出太大的经济代价,但其声誉和诚信会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