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8:19:5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雷山县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室结合案情实际,畅通调解渠道,引导借款当事人通过“卖牛折现”的方式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法官变身“牛倌”诉前妥善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纠纷调解现场)
借款人杨某某为开展养牛产业,于2021年3月12日向雷山县某金融机构借款22万元,还款期限为1年,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使用信贷资金兴建圈并买进一批子牛。起初,其产业经营正常,借款人能按期偿还利息。不料受疫情影响及借款人自身的变故,在还款期限到期时无法偿还全部本息,造成逾期。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已经构成违约,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并判决按照信贷合同约定执行,借款人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本息。
考虑到借款人家庭遭遇状况及各种原因,雷山县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至该院金融纠纷调解室组织调解。
调解室工作人员秉承“人民调解为人民”宗旨,全面、详细了解案件实际情况,认真审查双方法律关系真实性、合法性,充分考量借款人家庭原因及产业受疫情持续冲击影响等客观因素。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调解人员积极沟通协调,为借款人提供了以“卖牛折现”偿还债务的履行义务的解决方案。借款人杨某某表示愿意通过该方式偿还贷款。
于是,调解工作人员联系当地牛产业,以合理价格一次性收购借款人杨某某饲养的5头肉牛,借款人杨某某当即将所收款项用于偿还债务,该案最终圆满调结并进行司法确认。
据悉,为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0年6月3日,雷山县法院联合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通过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开展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后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司法确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服务,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22年以来,雷山县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室共调解成功16起金融纠纷309万余元。
下一步,雷山县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金融纠纷调解室实体、高效运行,有力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依法助力诉源治理工作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雷山县法院
作者:宋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