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5:50:58来源:法律常识
“宿城围赖”第三天,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的百万标的案件。俗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不仅是在审理阶段,在执行阶段也是如此,该标的数额较大,还存有争领赔偿款的隐患。
杨某某超速超载驾驶某物流公司名下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操作不当集装箱掉落到路南路面上,与张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相撞,张某当场死亡。杨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与张某近亲属达成谅解协议,张某近亲属就其余未获赔偿部分诉至法院。萧县人民法院支持张某近亲属的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张某近亲属损失1046094.6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及杨某某承担。判决已生效,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近亲属包括其妻子任某某、儿子张某某、父亲张某某、母亲张某某,即本案的执行申请人,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就开始考虑如何把钱发出去而不发生次生问题。为何说把钱发出去是个难题,因为四位申请人都是死者至亲,因其妻年轻,路还很长,其父母年迈,需要照顾,他们是否会互相存有疑虑,害怕钱款被对方拒为已有。然而,执行法官无权对这笔钱进行一一分配,如果处理不好,会引起再次诉讼,那时,该笔钱很可能会被隐匿。因此尴尬现状是,这笔钱有可能被申请人争领。
执行款汇入法院帐户后,虽然四位申请人有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但是执行法官依然与申请人进行直接联系,确保获取的信息都是他们真实意思,进行多次交流沟通,告知他们,三位申请人(除年幼的孩子)必须同时到场,缺少任何一人,执行款不得发放。8月22日上午,三位申请人在其共同委托律师的陪同下,前往萧县法院,执行法官向他们详细解释该案件的隐患,希望他们能放下思想包袱,互相信任,好好利用这笔钱,重新开始生活。执行法官要求他们协商一致,指定某一人的银行帐户为收款户,书面同意将执行款打入该帐户,三人对这笔钱共同管理,具体如何分配,由三人自行协商处理。
最终,该百万巨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申请人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天灾难免人祸可避,一场交通事故已是天大的灾祸,大家不希望再因钱生祸。执行法官细致地去办每一个案件,就是想杜绝隐患,以防次生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