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1:11:12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知道如果一旦有什么案件上了法庭那么就要有律师进行辩护,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有胜诉的可能,但是有的时候人们拒绝他人进行辩护,对于这样的情况,那么如果拒绝了他人辩护是不是要自行辩护呢?
下面由刘建伟律师进行解答:
一、拒绝了他人辩护是不是要自行辩护
拒绝他人提供辩护的,一般需要自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因此,是否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其可以选择委托辩护人,也可以拒绝委托辩护人,选择自己为自己辩护。故一旦犯罪嫌疑人拒绝他人为其辩护的,一般就只能自行辩护了。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拒绝他人为其辩护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所谓“应当”就意味着必须,法律规定在上述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或拒绝辩护人时,法院是可以强制指定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同时,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拒绝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但次数一般只能是一次,再次拒绝的,法院是不会准许的,即法院对上述人员拒绝他人为其辩护时,会强制提供辩护。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程序
1、法庭宣布开庭;
2、进行法庭调查;
3、进行法庭辩论;
4、最后陈述;
5、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按照规定如果拒绝他人进行辩护的话那么就需要自行辩护了,如果自行辩护的话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上法庭都是委托他人辩护比较多。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点击下方了解更多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