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0:36:15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邰秋生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促进规范司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3月4日,册亨县检察院对一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检察长胡兴燕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展示了案件证据,并阐述拟处理意见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申诉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在提前审阅申诉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听证会情况对申诉人进行提问。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对申诉人主张的关于林业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疑,律师代表对法律适用进行解读。在评议环节,各听证员围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否正确发表意见,并深入浅出地发表评议意见,均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正确,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支持申诉的处理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将诉求、事实、证据摆上桌面,把道理、法理、情理讲在明处,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取得了较好的听证效果。
运用检察听证化解矛盾工作,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自我加压为人民群众减压,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的重要举措。册亨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锻炼政治素养、涵养为民情怀,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源头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