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3:00:33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赵东磊)近年来,泌阳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和人民法院各自职能,构建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1+2+3”模式,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该县总工会建立工作研判机制,加强与县法院日常工作联系力度,构建了调解为基础、仲裁为前提、诉讼为保障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1+2+3”模式。“1”指一个中心,县法院全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全面推行调解前置。“2”指两大平台,通过建设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提升多元化解纠纷整体效能。“3”指三大调解,即全面加强专职调解、律师调解和特邀调解,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纠纷化解体系。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同时,协调和推动财政部门将劳动争议调解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将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委托的调解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每件给予1000元补贴。劳动者一方在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每件给予1500元补贴。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每件给予500元补贴。
2021年以来,该县总工会成功诉前化解劳资纠纷5起,受理案件5起,为劳动者追回欠薪、赔偿款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