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8:36:44来源:法律常识
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罪名当中,可以说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罪了,而要构成此罪,则要达到情节较为严重的地步,否则也是不能按照此罪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那么律师在诉讼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辩护也是需要掌握一些要点的。
当事人金某是一名物流从业人员,在其经营的物流站点负责配送货物,而受害者郑某是另一个物流公司的员工,双方为竞争对手,经常闹矛盾。某天,因货车堵住了金某门店卸货位置,金某误以为是郑某故意为之,加上中午和朋友喝了酒,一时冲动,居然来到郑某店门前大吵大闹,郑某店里的三个人很快出来看看谁在闹事,金某见自己势单力薄的,于是打电话叫来朋友,一言不合双方便厮打起来。殴打之中金某将郑某踹倒后踢其面部,致郑某门牙断裂,经鉴定,郑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后来金某妻子主动协商调解,但是金某认为郑某索要赔偿过多,因此未达成一致,金某因惧怕受到刑事处罚和高额赔偿,于是潜逃至外省某地。在潜逃两年多后,内心的恐惧焦虑日益增加,最终在妻子和家人的劝导下,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将金某刑事拘留。
金某妻子及家人在知晓金某被拘留后,立即通过网络媒体找到我们,接受委托后,律师分析本案主要原因是金某与郑某在赔偿数额方面存有异议,金某觉得对方漫天要价,同时由于金某认罪认罚制度不太了解,担心自己就算如实认罪也不会有什么效果。在了解双方的主要矛盾后,律师努力与郑某协商化解矛盾,并且告知金某认罪认罚制度。
终于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与郑某达成和解,郑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金某也提交了一份悔过书,里面详细记载了当时的案发经过,诚恳地表达了自己认罪认罚的态度,表示自己认罪伏法,愿意接受改造,争取司法机关宽大处理。最终,法院在考虑到金某家庭困难,是家里唯一劳动力,认罪悔过的态度良好,并且取得受害者谅解等情况,依法判决被告人金某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