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20:53:02来源:法律常识
“谢谢你们帮我,要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日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从立案到调解的“一条龙”精细服务,圆满解决了九旬老人与子女的赡养纠纷,得到了老人和子女的一致认可。
“丈夫去世多年的赵大娘今年91岁,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生活不能自理。”龙城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介绍,近日,赵大娘的妹妹来到龙城区法院,称赵大娘育有5名子女,因无人对其履行赡养义务,便打算去养老院生活,现想通过诉讼途径让5名子女为其支付在养老院的生活费和护工费,但因身体原因无法来到法院立案。
“您别急,我们一定全力帮您解决问题。”了解到赵大娘的实际情况后,龙城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与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赶到了赵大娘家中。在耐心地听取赵大娘的诉求后,龙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为赵大娘书写了民事起诉书,并帮其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龙城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和缓交诉讼费手续。看着满头汗水的两家单位工作人员,赵大娘非常感动,连声道谢。
立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有一定调解基础,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更妥善地解决问题。在详细了解、摸清了各个子女的情况后,法官将赵大娘的子女们召集起来进行了一次次的庭前“会谈”,依理、依情、依法对老人5名子女进行劝解,引导大家进行坦诚沟通。同时明确告知5名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应尽的法律义务。
经过积极沟通调解,各执己见的子女们终于解开了心结,对赵大娘后续的照料、医疗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商定赵大娘每年由3名子女各自轮流照顾赡养4个月;不在各自照顾期间时,相关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另外两名子女分别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