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0:10:58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两人感情破裂,生活矛盾不可调解的时候,双方往往会选择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因为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以及离婚后的住房安置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时候,双方就会选择打离婚官司来获取结果。京声律所的袁润律师曾经经办的一起因为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官司让她感触颇深。在她分享的这个案例中,相信很多人也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
范女士两年前与前夫离婚,因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找到了陈润律师。他俩的离婚商定的协议是,女儿归范女士抚养,唯一住所归范女士和女儿居住,范女士将房产的三分之一价款80万分期支付给她前夫。可是两年后,她前夫不仅要追加房款到100万,还要争夺女儿的抚养权,理由是房价上涨,他得到的款项太低,如果拒绝支付,他就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陈润律师了解情况后,就跟范某的前夫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陈润律师发现,她前夫语气平和,对于前妻和女儿没有半点怨恨,只是因为自己生意不顺,日子紧巴,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时候意识到庭外调解的可能性会很大,所以在开庭前,陈律师就再次与她前夫深入沟通,劝他撤诉,因为他的做法会让她们娘俩的日子也不好过,而且女儿大了,明确表示愿意和妈妈居住,所以他的胜算率不高。另外,陈律师让范女士把女儿也带来现场,她前夫看到女儿祈求的目光后,当场表示撤诉。一家三口哭得稀里哗啦,陈律师自己都快忍不住掉泪了。在这里,陈润律师给大家科普了六条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判离婚的知识。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