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3:04: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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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却迟迟不立案?今天郭律师交给你的这些方法,帮你顺利立案!
我们都知道,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通常应当在七天之内完成审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起诉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办理立案手续,出具正式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比如欠缺材料或者起诉状没写清楚的,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材料,材料补齐了,法院就应当办理立案手续;如果有些案件,确实不具备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的,那么,法院应当作出书面的《不予立案裁定书》,针对这份裁定书,您不服的,可以在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我们以行政诉讼为例,在行政诉讼中,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有利害关系的人;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和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是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这四个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但在实践中,总有些法院因为种种原因,就是一直拖着,不给立案。不说立案,也不说不立案,反正就是拖着。今天说等庭长决定,后天说等院长批准。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面三个方法提供给大家!帮您解决立案难问题!
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其中包括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和其他纪律的行为。
如果遇到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形,请大家写一份书面申请,提交到法院的监察部门,要求进行监督。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
所以,在遇到基层法院不立案的情况,特别是遇到一些较为敏感的行政案件,基层法院拖着不立案,大家可以重新准备一份起诉材料,直接提交到上一级法院,要求上一级法院受理案件。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的规定,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的法院监督。当基层法院不作为,在立案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却迟迟不立案的,您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提起监督立案的申请。
此外,郭律师提醒大家,在采用以上三种方式的同时,您还需要提交之前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的相应证据。
郭律师建议大家,为了便于保存立案的相关证据,大家可以选择用EMS快递邮寄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寄送行政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快递单上写清楚信件的内容。邮寄完之后一定要保存好快递单。当然,也可以对准备邮寄材料的全过程进行拍照或者录像等等。
这样的话,在遇到法院不立案的情形时,您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用郭律师刚才说的三种方法,及时救济自己的权利,争取早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