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3:15:36来源:法律常识
你是黄律师吗?
我抬起头,一个花格子衬衫男坐在了对面,他看上去三十出头的年纪,寸头,带一副金边眼镜,脸颊偏瘦。
我客气地一笑,道:“是的,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眼镜男蹙了下眉头,道:“我想请您打一场官司。”
“哦,请您把具体情况说一下。”
眼镜男略一沉吟,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者说,过几天,我可能牵扯到一起命案之中,我想请您为我做无罪辩护。”
我一时没能理解他话中的含义,皱眉道:“命案?什么命案?”
眼镜男微侧了下头,语气深沉道:“几天之后,有一个人可能会死去,但我不知道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死,也不知道他死亡的具体时间。但是,这件事情可能会牵扯到我,所以,……”
“等等,你既然知道此事,为什么不去报警?”
“你是律师,应该知道命案在没有发生前,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况且,我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命案就一定会发生。”
“你既然说是命案,那么就一定是有凶手了,难道你知道有人要行凶吗?即便如此,与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那个‘凶手’可能就是……我。”
“什么?”
闻言,我不由得心中一惊!我诧异地打量着面前的这个男人。寸头,眼镜,消瘦的面颊,不像是穷凶极恶的凶犯,从他的言语之中也没听出其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可是,他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眼镜男看出了我的惊诧,面上掠过一丝苦笑,道:“黄律师,你不用诧异,我说我是凶手,但我却真的不是凶手。”
“我应该怎么理解你的这句话呢?”
眼镜男继续苦笑道:“一时半会儿我也解释不清楚,如果您愿意帮助我的话,那么,我们加一个微信好了,到时候我会再联系你的。……还有,诉讼费我会如数给您的。”
其实,我不差他那几个诉讼费,我从事律师行业十几年了,在当地也算是知名律师,经我之手所打的官司,还没有一个是败诉的。我想,这也就是眼镜男前来找我的原因吧。
但是,自从我从事律师行业以来,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今天这样的委托人。现在想想,我真不应该加他的微信,如果不加他的微信,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我也就不会像现在这般懊恼了。
可是,当时我就是糊里糊涂地就加了他的微信,也许,每个人都有猎奇的心理吧,越是没经历过的,越是稀奇古怪的事情就越想将它搞清楚,可能,当时我就是怀着这样的心理吧,只是我没有意识到罢了。
眼镜男走后,我又回忆了一下方才的对话,从而理出了两条头绪:一,几天之后可能会发生一起命案;二,不是凶手的疑似凶手提前知道了此事,从而找到了我这个律师以备将来为其开脱罪责。
基于以上两点,我又得出了两个结论:其一,这个眼镜男很可能是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其二,又或者在此人身上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盘旋了大约三分钟的时间,随后便由于其它的事情需要处理而搁浅了。直到五天以后,才又重回到我的视线。
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少有时间关注微信。这天稍有闲暇便随意翻了翻手机,微信里一个陌生的名字跳了出来。点开一看,是一条语音。
“黄律师,他真的死了,我可能要被警察带走了,……请您帮帮我吧!”
我略一回想,便和几天前的眼镜男联系了起来。我特意看了下发信息的时间,是昨天晚上10.58分,由于我睡觉前有关机的习惯,所以没有及时发现。
我来到走廊,点了支烟。烟雾缭绕之中,我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个案子到底该不该接手?
如果接手,我总觉得这个案子有些奇特,与以往所接触的案件不同,那么,我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吗?如果败诉的话,将会对我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
即使胜诉,也只不过是在我职场生涯之中增加无足轻重的一笔罢了,况且,诉讼费也没有多少。从这一点来考量,弊大于利,我没有理由接下这个案子。
但是,五分钟之后,当我掐灭了烟蒂,我做出了与之完全相反的决定。若说原因,或许只能用“好奇”两个字来解释了。
我当时的想法是:先去了解一下,如果确实没有接下案子的必要,则果断地放弃。但是,事情似乎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也是到后来才知道的。
于是,我将事务所的事情安排好,便直接去了市局刑警队。在这些年的律师生涯中,没少和市局的人来往,那里自然也有一些熟人,因此,没费什么周折,很快便了解了大致案情。
昨晚10.53分,本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案者称自己遭到了绑架,地点在西部郊区的某条公路上。
110指挥中心迅速将信息传达给市局刑警队,刑警队则立刻出警。
8分钟之后,也就是11.01分,110指挥中心再次接到报案,称西郊公路上发生命案,地点和方才报案者所说一致,但报案者并非同一人。
刑警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是11.05分,仅仅用了12分钟。
在公路的弯道处,发现了一辆轿车,车头撞上了路边的一棵树干上,直到警察到达之时,车子还没有熄火。在车辆的旁边发现了一名男子,警察上前询问。
据男子称:车内有一名死者。
警察打开车门,一股血腥气直冲鼻孔。手电照射下,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坐在驾驶室位置,然而,这名男子的头却不见了,车内布满血迹。
经过进一步查验,在车的后排座位上发现了一颗头颅,经比对,与驾驶室的身子是同一人。现场没有发现其他人,警察便将这名男子带回警局询问。
据男子交代,那第二个报警电话正是其所打,车内死者系其老板,他是死者的司机。案发当晚,老板饮酒后命其开车来至案发地。起初,老板命其下车,在弯道处等候,然后,老板开车离去。
过了大约十五分钟,老板的车辆驶回,并径直撞在了树上。司机忙上前查看,这时发现老板死在了车内,其头颅也不见了,惊吓之余便报了警。
经过警方后期侦查,当晚的第一个报警电话正是那名老板所打。
此外,案发的那条公路比较偏僻,平时没有多少车辆以及行人经过。调取案发时间段公路两端的监控,也并未发现案发时间段有其他的行人或车辆经过。
并且,警方在侦查时还从其公司其他员工的口中得知,那名老板曾与司机的妻子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司机还曾扬言要对其实施报复。
综合以上信息,警方认为那名司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我了解了案情之后,第一时间的反应也和警察一样,认为凶手必是那名司机无疑。
但是隐约之中却还觉得这里面似乎有哪里不对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名司机在作案之后为什么不选择逃走?
而在被警方带走之后却又否认自己是杀人凶手?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这种否认是毫无意义的。除此之外,凶手作案的凶器还没有找到,要知道,要将一个人的头颅砍下是不可能不借助工具的。
于是我向警方提出要见见那名犯罪嫌疑人,警方很爽快的便答应了。不久之后,我便在审讯室里见到了那名司机,不出我所料,正是之前曾到律师事务所找我那个眼镜男。
眼镜男见到我并没有显示出有多惊讶,居然还对我笑了笑。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我打量着面前的眼镜男。说实话,此时我心中的诧异要超过对方,因为他表现得太冷静了,这不应该是一个遇到如此重大事件之人的正常表现,除非……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你为什么没有感觉到害怕呢?”
“因为我相信,你一定会为我洗刷冤屈的,否则,我也不会提前去找你了。”
“现在,请你将事件的真实经过如实告知,否则,我很难帮到你。”
“好吧。……我是一个企业老板的私人司机,因此,平时和老板接触得比较多。其实,我们这家公司外强中干,已经濒临破产了,老板欠了许多外债。一次,老板喝醉酒了,或许是他一时意识不清吧,竟然向我说出了一个惊天的大阴谋。”
“噢?什么阴谋?”
“老板购买了一笔巨额保险,也就是当他发生意外时,其家人会获得一笔巨额赔偿。当然,黄律师对保险条款应该比我清楚,这种意外指的就是死亡,并且是非正常死亡,同样,也不包括自杀。”
“的确如此,然后呢?”
“我当时就问老板,您准备怎么做呢?老板就说,为了他家人今后的生活,他准备自杀。我说:自杀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老板则说,他要设计一个杀人现场,让警方认定他是被人谋杀的。我说,这怎么可能呢?老板说,他和司机(也就是我)的老婆出轨一事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只要他死了,警方一定会怀疑是司机干的。”
“所以,你听到老板的这番言论,就去找了我?”
“是的。”
“那么,老板有没有说他是如何策划的呢?”
眼镜男摇头道:“这倒没有,如果我知道了他的具体计划,也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那么,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呢?”
“首先,我不能确定老板的酒后之言是真是假;再者,我还有工资和押金都没有领取,像我们这种靠死工资吃饭的人,怎么能够轻易放弃这笔钱呢?”
眼镜男所说也在情理之中,现在哪家企业不压员工工资呢?
“嗯,你再把案发当时的情形讲述一下,越详细越好。”
“那天晚上,老板让我将车开到了西郊的一条公路上,到了一个地方,他就让我下车,并且让我在原地等候,随后老板就开车离开了。
“你没有问老板为什么让你下车吗?”
“我是个打工的,老板吩咐的事我只能照做,哪敢多问呢?”
“哦,你继续说。”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吧,或许更长一点,我记不太清了。我见老板的车又开了回来,可是,车子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并没有停下,我眼看着它径直撞在了前方路边的一棵树干上,车子也没有熄火。于是我就上前查看,这一看可不得了,老板的头竟然不见了,只剩下一个腔子戳在那,简直太吓人了!”
眼镜男说到此处,面上现出了一丝惊惧,可能是被当时的场景所惊吓,仍然心有余悸。
“然后呢?”
“然后,我稍稍冷静了一下,先是给你发了条微信,之后我便打了报警电话。再之后,警察就来了,我就被带到了这里。”
“完了?”
“嗯,完了。”
“你再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细节被遗漏?”
眼镜男回忆了一下,说道:“对了,还有件事。当时,老板的车撞到了树上,我便走上前,这时,发现车的后备箱盖子是掀起的状态,我就顺手将盖子盖上,然后才去开的车门。”
“你老板的车是什么样式的?”
“是那种SUV。”
“还有其他想说的吗?”
眼镜男摇头道:“没有了。……对了,黄律师,您愿意做我的代理人吗?”
我略加思索,道:“你确定,你没有杀人吗?”
眼镜男肯定的点头道:“当然。”
“也就是说,你希望我为你做无罪辩护,而不是减罪辩护?”
“是的。”
“这个……,我现在暂时无法答复你,因为我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如果你所说属实,我会为你辩护的。”
“黄律师,我是被冤枉的,你一定要好好调查,一定要还我清白啊!”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做了大量而又细致的走访、调查,掌握了一些重要证据。于是,我觉得,这个案子我已经做到了胸有成竹,于是,我便通知了眼镜男,决定受理此案。
开庭的日子到了。
在此之前,我联系了一些新闻媒体前来参加旁听。因为我知道,以这件案子的离奇程度一定会成为轰动一时的爆炸新闻,到那时,我将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从而为我的律师生涯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像这种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是:前期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当证据充分确凿之后,便提交给检察院。检方进行审查,认为没有问题,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之后,择日开庭。
法庭上,检方先是朗读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报告,以及出示人证、物证等材料。这些我在之前都已经了解透彻,并没有出乎意料之处。接下来,法官便提请被告方辩护律师发言。
我站起身,清了清嗓音,说道:“尊敬的法官、陪审团、以及在场的媒体工作者们,大家好!方才听了检方公诉人的陈述,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那就是,在此案之中,作为我的当事人杀人的直接证据——杀人凶器,你们可曾找到?”
法官道:“公诉人,请予以回答。”
公诉人道:“这个问题,在方才的调查材料中我方已做出陈述,现在,我再次重申一遍。公安机关在做现场勘察时,发现在距离案发现场约500米处,也就是公路左侧的一个土山后面有一条河流,而从被害人报案到公安人员到达案发现场这中间有12分钟时间。”
“也就是说,在这12分钟里,被害人在遭到犯罪嫌疑人控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杀人、并且将作案工具抛入河中、再返回案发现场这一系列动作。”
“当然,由于那条河流比较深,水流湍急,虽然公安机关进行了打捞,但始终没有找到作案工具。虽然如此,我方认为,在其它证据均十分充分的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找到作案工具,这并不影响对此案性质的认定。”
我说:“我还有个问题,方才我注意到,检方在陈述案情时,对杀人凶器的描述是‘被疑似刀具之类切割下头颅’,那么请问:是被什么样的刀具切割?是怎样切割?是一刀?两刀?还是无数刀?”
“大家都应该有一个常识,在驾驶室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如果罪犯想一刀将一个人的头颅砍下,其手臂的挥动幅度应该是很大的,否则不会达到那样一个力度,即使是再锋利的刀具也不可能办到。”
“而这样的话,刀具则很难做到不触碰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也不可能不留下任何痕迹。但是,我在调查之中曾见到过这辆汽车,其前挡风玻璃完好无损,这么说,也就排除了被害人被一刀切下头颅的可能。”
“除此之外,我还曾去查检过被害人的尸体,我发现其脖颈处的创口是平滑的,这也就排除了被害人是被两刀或两刀以上的手法割去头颅的可能。那么,我就觉得奇怪了,被害人的头既不是被一刀割掉,也不是被几刀割掉,那么,他的头究竟是怎么离开脖颈的呢?”
不出所料,我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传来一阵议论之声。
法官敲了敲法槌,道:“肃静!……请辩护方继续陈述。”
“是!……于是,我想到了一个细节。我的当事人曾经说,他见老板的车子从远处开了回来,然后径直撞在了树上,他便走上前,这时,他发现车子的后备箱是打开状态,他便顺手将车盖盖上。
这个细节他曾经也向警方陈述过,但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但基于此,我却想到了一种可能,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又去了一趟案发现场。在距离案发现场约1.5公里处的一个灌木丛中,我发现了这个。”
接着,我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钢丝轴。大家都见过大盘的钢丝轴吧?但是对于这种只有拇指大小的钢丝轴恐怕就所见不多了,其实,这种钢丝轴用途也很广泛,比如:制作钓鱼线等。
我将钢丝轴递交给法官。然后接道:“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直径0.2~0.3毫米,材质316中硬性细钢丝,可回弹,长度为100米。为什么介绍这个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讲述真实的案发经过。”
“案发当日,我的当事人和死者,也就是他的老板来到了案发地点,老板命其下车等候,然后,老板驾车离开。那么,老板去了哪里呢?实际上,老板将车开到了1.5公里之外,也就是后来我发现那卷钢丝轴的灌木丛处。”
“我在此强调一下,老板开车所行走的这1.5公里是一条笔直的线,而我当事人所处的位置以及灌木丛所处的位置均是弯道,这一点很重要。”
“接下来,老板将车掉头,停在了灌木丛之外,然后,老板下车,进入灌木丛,选了一颗比较粗壮的树木,将钢丝线的两端都固定在轴上,自然,还要将那棵树圈进去。”
“然后,老板拉着钢丝线走出灌木丛,将钢丝线由车的后备箱处穿进去,自己则坐进了驾驶室,将钢丝线套在了脖颈处。接下来,他只需要挂挡,猛踩油门,下面发生的一幕,大家可以想见,车子笔直的向前驶去,而他的头也将被钢丝线割掉,落在了后排座椅之上。”
“我说过,这种钢丝线有回弹性,在割掉老板的头之后,由于向后的巨大拉力,钢丝线则回弹入了灌木丛中,又由于其非常之细,所以很难被人发现。再说那辆车子,会沿着公路直线继续行驶,直至行驶至弯道处,撞到了路边的树木这才停下。”
“整个案发经过就是这样,因此,这起案件是老板精心策划的一起自杀事件,我的当事人应该无罪释放。”
话音刚落,法庭上便传来一阵唏嘘之声。
这时,公诉人说道:“法官大人,我有话要说。”
法官敲了敲法槌,道:“肃静!请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道:“被告律师,你所说的仅是你的猜想罢了,请问,你有什么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
我说:“我自然有证据。首先,在这卷钢丝的上面有血迹,我请求法官拿去化验,如果这上面的血迹和死者相吻合,则证明我的推论是正确的。”
“其次,死者的公司在经营上出现了问题,资不抵债,这一点,我在后期查证时得到了印证,后面,我会向法官提交证明材料。”
“第三,死者近期曾经购买过一份巨额保险,这一点,保险公司也出具了相应材料。因为自杀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所以他要精心策划一起谋杀案,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得到那笔巨额赔款。”
“最后,也就是死者为什么会选择我的当事人加以陷害?”
“我想,应该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其一,我的当事人曾经与死者发生过争执,并且曾经扬言要对其实施报复;其二,我的当事人是死者的司机,两人同时出现在案发现场不会引起警方的怀疑。”
最后,法官宣布第一场辩论结束,择日再次开庭。
第二次开庭如期而至。不出所料,法官及听证会成员综合所有证据材料,得出死者系自杀的结论。眼镜男无罪释放。
此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而我由于在庭审现场的精彩辩论,博得了大众一致好评,一时名声大振。
当地的《都市报》用整版篇幅介绍了这起案件,配图则是我在法庭上义正词严的发言场面。当下,我的办公桌上便端端正正的摆放着这样一张《都市报》。
从早晨踏入办公室开始,电话不下接了十几个,有来自同行的,有来自亲友的,赞誉之声不绝于耳。我一边在嘴上和他们谦虚着,实则已是心花怒放。
这时,门一开,从外面走进来一人。我一看,正是眼镜男。
我微笑着请其入座。
眼镜男递过来一沓钱,说道:“我是来补交诉讼费的。”
我接过钱,放进抽屉。笑道:“怎么样?对我的辩护还满意吗?”
眼镜男道:“非常满意,你果然没有令我失望。但是……”
接下来,眼镜男怪异的一笑,说道:“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其实,我骗了你,人是我杀的。”
闻言,我的笑容立时僵住了。
“你……你说什么?”
“我是说,老板的确是我杀的,你是个聪明人,应该不用我过多解释吧?”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眼前一阵天旋地转。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冷冷道:“案发当晚,老板又醉酒了?”
“是。”
“你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只需一根木棍,你就可以将油门按下?”
“是的。”
“可是,你为什么要向我坦白?难道就不怕我去告发你?”
眼镜男一脸不屑,目光在《都市报》上扫视了一眼,轻蔑道:“我想,你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