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1:53:09来源:法律常识
迫于生计,农村青壮年都外出务工,小孩基本都是寄托式管理,也就是隔代管理。近期,承办了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好朋友诉苦没钱花,这些14、5岁的女孩子们,就自告奋勇让他带着自已去卖卖淫,挣的钱一起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私自外出。
这些女孩子外出以后,命运可想而知。她们因为年轻,没有社会经验,没有人脉,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即使要卖淫,也得投靠那些中间人。而中间人,每介绍一单,收费1500元到1800元不等,卖淫女自已只得到400元,绝大部分嫖资都被中间人收走了。
而且,这些女孩子性滥无比,毫无可耻观。她们在出卖自己的肉体时,毫无人格。她们在性观念上是麻木的,只要有男性需要,她们随时为这些男人提供服务。
这样的情况在农村极为普遍,应当值得家长重视,引起社会的警觉。如果放任下去,这将是社会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