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4:39:47来源:法律常识
福州的老杨反映,2009年老宅被拆迁,兄弟姐妹8人共分得三套房子。等待安置房建成的过程中,拆迁单位等多方提供一套过渡房。如今安置房已经建成,去选房时,却被告知当时的过渡房就是给老杨的安置房。这是咋回事呢?
安置房迟迟未交付
多方协调一套房子给老杨住
老杨说,当时的拆迁业主方
是晋安区新店镇健康村村委,
由于安置房建设进度较慢,
早已过了过渡期,
再加上当时妻子身体不好急需住处,
于是在多方协调下,拿到了一套房子。
2017年,安置户们
等到了汇景佳园选房的时间,
当老杨也前往选房时
却被告知没有他的名额了。
安置户:
无法接受过渡房变成了安置房
之后老杨的从拆迁业主单位处
得知了原因:
这番话提醒了老杨,
当年他确实在申请住处时
写了一份保证书。
▲“我的40平方给我的增平方情况下,确定房屋安排,我搬进住后,不反悔,特立此约。”
老杨家人
我父亲说,当时开发商叫他写,他也不懂得怎么写,当时开发商口头上也有讲,这个房子也要写一下,保证不要给弄脏了。
健康村村委:
老杨着急提前安置 自愿签下保证书
如今,老杨一家认为,
这份保证书的意思是被拆的老宅中,
他的产权面积占40平方左右,
且针对拆迁协议中的安置房
多出的面积愿意增平方补差价。
但拆迁业主单位
却不认可老杨的解读。
健康村 村委工作人员
当时他说他年龄这么大了,就是怕以后见不到新房 ,然后一直要求先安置。
按道理,如果现有住房是安置房的话,
原本涉及到的那份安置协议
就应该补签相关内容,
或作废再写一份新的。
另外,拆迁安置涉及老杨一家多人,
事情复杂,也不能仅凭
老杨一人写下保证书就确认安置。
开发商:
房子已经安置给老杨 建议上诉解决
那么,开发商当时协调这处房子时
又是什么情形呢?
镇政府:保证书是老杨主动签下
有问题去找拆迁办
通过走访村委和开发商的情况来看,
两方都认为康桥新苑那套房子
就是安置给老杨的。
不过截止目前
几方都没有明确的证据拿出。
了解到此前晋安区新店镇政府
也介入协调多次,
记者随后找到了新店镇信访办。
新店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员
他自己写的保证书,一定要房子。正常拆完了,房子建起来才能回迁安置,那他一定说要房子,那不算过渡,就是给他安置的。现在的档案里面只有这一份保证书 安置协议书要问拆迁办。
拆迁办:保证书证明已安置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当时负责拆迁的
福州新投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此前的经办已经离职了,
对于老杨的问题,
他们目前掌握到的情况
就是已经安置给他了,并不是过渡。
针对拆迁安置对象涉及到多方,
是否是只要其中一人的一份保证书
就能确认安置的问题,
新投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是这么解释的:
福州新投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
从来就没有说在回迁的时候,再跟每个人重新签订协议,没有这样子的。
法律人士:仅靠保证书无法确认安置
从记者多方走访的情况来看,
拆迁涉及到的各个单位和老杨
存在纠纷的原因就在于
对老杨现有住房的认定上,
而如何解读老杨写下的保证书是关键。
目前,多方都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此事件,律师也进行了分析。
蔡思斌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正常的程序要重新签署拆迁安置协议书,再重新明确被拆迁安置的房屋,及其它的区位或者具体面积及楼号等等。如果没有相关协议的话,视为内容不完整。假设说老人家真的拿着这个保证书,实际上也是很难办理到所谓新安置房屋的产权证。
由于此事件中涉及到的利益有多方,
因此,要协调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因此,律师也建议,
在目前双方纠纷多年无法解决的情况下,
老杨一家可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纠纷。
Tips
通过此事,记者也想提醒大伙,涉及到房子拆迁安置的问题,往往牵一发动全身,因此要谨慎细致,特别是争议事项,白纸黑字写清楚,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导致后续更多的麻烦,搭进去更多的时间和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