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6:52:2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张月迪律师和谢桂冕律师在一起离婚纠纷中,成功帮助当事人起诉离婚。
张阿姨(化名)已年过半百,和林先生(化名)结婚已20余年,自结婚以来林先生不仅常年吸毒,还经常对张阿姨进行家暴。在生育了女儿之后,更是被丈夫驱赶出门,多年来张阿姨居无定所,独自一人打工将孩子抚养长大。如今孩子已成年,张阿姨却发现自己身患疾病,考虑良久后,为保护孩子的未来,张阿姨下定决心要离婚,并找到壹号律所对经办律师进行委托。
在交谈过程中,张阿姨情绪激动,经办律师在安抚其情绪的同时详细记录案件情况。经过分析整理,经办律师发现对方虽然多次吸毒,且被强制戒毒,但因客观原因原戒毒地点被撤销,档案记录无从调取;且双方虽然分居,但双方分居的地方就隔一条巷子,男方在法庭上也不承认双方分居,无法提供明确书面证据,案件难度相当大。随后经办律师前往实地考察,了解双方居住的房屋情况及分割房产的现状,通过证人证明分居、家暴等事实。在庭审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出离婚请求,并要求分割婚内相关财产,最终法院支持经办律师的诉请,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了宅基地自建房属于张阿姨的份额。
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但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本案中,经办律师为满足张阿姨离婚的心愿,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就顺利结束多年来的痛苦纠葛,张阿姨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更是泣不成声,对经办律师连连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