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0:09:06来源:法律常识
女销售李芳凝因为被男同事全志鹏摸了背,就以“性骚扰”把全志鹏告上了法庭。她不为升职,也不为得到金钱上的赔偿,她只想要一个道歉,只想要一个公平。
李芳凝是跟着妈妈长大的姑娘,在她还八岁的时候,她的爸爸,就被妈妈口中的“狐狸精”小三给勾走了。
从此,在妈妈眼里,打扮漂亮的女人,就是“不正经”,就是“狐狸精”。
对自己的女儿,妈妈也是非常霸道地管控着不让穿着个性的漂亮衣服,更不允许女儿化妆打扮。
李芳凝也知道爸爸的事情,所以对于妈妈的专横霸道,她选择了默默承受。
上中学时,李芳凝是同龄女孩子中发育比较早的,同学中部分调皮捣蛋的男孩子就扯她的内衣肩带。
这事本来李芳凝才是受害者,但本应与她一个阵营的女同学,不但不与她一起制止恶作剧的男孩子,还聚在一起取笑她排挤她。
这让少女芳凝产生了极大的羞耻感,而且这件事情,她也不能告诉妈妈;如果妈妈知道,肯定会说:“肯定是你穿着的问题,那些男孩子为什么不欺负别的女孩子呢?”
没办法,她只能每天在人多处时就驼背弯腰的,把自己的胸部藏起来走路。
好在李芳凝在大学时遇到了她的贵人,一个五十多岁,没结过婚的拥有博士文凭的老师,在老师的指引下。芳凝开始为自己而活,她学会了把自己的美更好地展现出来。
因为自己脖子比较短,所以她就会选择一些领口比较低的衣服,这样可以拉长脖子的比例,给人视觉上的冲击,让人觉得她很有气质。
可就是因为她的这种打扮,在她的同事全志鹏与上司倪亮眼里,就觉得她既然敢穿露肩装,就应该是很开放的女人。
那天她刚入职这个公司,在销售总监倪亮把她介绍给大家时,她就听见全志鹏在底下与一个男同事讨论她的内衣尺寸。
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志鹏总是有意地与她离得很近。比如在夏天她穿着单薄时故意贴在她身后,用他那可恶的爪子抓上她按鼠标的手。比如看她穿着露背装时故意过来在她裸露的肩上摸。
她很反感,每次都会恶狠狠地瞪像他;但为了生存,为了保住这份工作,她也选择了容忍。
让她下定决心为自己讨说法的,是因为一次相亲经历。那天亲戚给芳凝介绍了一个对象,两人见面后对双方都比较满意。
可当芳凝告诉对方自己是女销售后,对方连点迟疑都没有,立马就起身离开了。
这时芳凝才知道,原来女销售,在世人眼里,是这么的不堪。
就在芳凝相亲失败后的一天,全志鹏就把他的咸猪手又一次地伸了过来。
那天芳凝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露肩装,因为接听客户电话,她就独自走到了窗前。而全志鹏就跟一个鬼魂似的悄悄的走到她后面,猪手就在她裸露在外面的肩膀上摩挲,她都那感觉他手指在轻轻的动。
她当时就一个转身打开了全志鹏的咸猪手,也闹到了总监倪亮跟前,但倪亮反而觉得芳凝小题大做了。
一气之下,芳凝直接到法院起诉了全志鹏。
芳凝的起诉,让把性骚扰当成正常状态的全志鹏傻了眼。在全志鹏眼里,与女同事打情骂俏动手动脚都是正常的,而且他与李芳凝以前也是经常动手动脚的。
面对法官的调查,她们二人的顶头上司倪亮处处都在表明李芳凝生活作风不检点。倪亮认为,李芳凝就是为了升总监,故意用法律的武器来打压对她有威胁的全志鹏。
事情都在一个点上了,明明不是,结果人家都说是,芳凝百口难辩,只能寄希望于法官。
可老一辈的法官,她们主观意识里,就是这样的事情,一旦闹大了,迫于舆论的压力,受伤害的一点是女孩。
而此刻他们的顶头上司,也以上级因为怕立案开了庭会影响公司形象为由,让内部问题内部解决,所谓家丑不可外扬。
但李芳凝不接受,坚持要对方登报道歉。
这时,让李芳凝更郁闷的事情也来了,全志鹏居然在一个二调子律师的怂恿下,借电视台把这起事件给公布于众。
一时间,站队双方的人在互联网上展开了一场非常激烈的相互辩论与指责。
而芳凝的妈妈也因为在电视上看到这件事情,本就不愿意闺女爱美打扮的妈妈,一气之下大骂闺女穿衣不正经,勾三搭四,还在气呼呼的剪碎了闺女的衣服后,用自杀来逼迫闺女撤诉。
其实这妈妈也是,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自己撤再诉,只能证明自己做贼心虚了。
在重重阻力面前,李芳凝身心疲惫;而且倪亮还以她影响公司形象为由让她主动辞职。
一时间,李芳凝不但没了工作,还成了众人眼中不检点的女人。一些自媒体人处处追着利用她来引流,来赚钱。
告全志鹏“性骚扰”是民事纠纷,法院要求是谁主张谁举证。李芳凝是找了三个女同事给她做证。
可在倪亮拿开除的威胁下,刚开庭时,这三人都没有到场。
但倪亮到场了,他直接指责李芳凝平时生活不检点,处处都是拉偏架的模样。
这个时候,作为受害者的李芳凝,是真的没能力能冷静下来非常理智地与对方律师交锋。
可在法庭上面对对方律师的咄咄逼人,面对证人主观偏见,她只能冲人喊:“你撒谎”。
虽说李芳凝最终是赢家,但那个孤立无援的过程,她确实太难了。就连她害怕坚持不住找叶芯鼓鼓劲,叶芯都会被对方律师给投诉。
而在由叶芯调解的书城与娜娜起诉加盟商的案件中,总店明明就是加盟商自己花钱堆积起来的虚假繁荣;
他们花钱让人到店门口跳舞赢奶茶,结果跳舞的人还因不喝奶茶直接丢掉。
他们把要刚加入他们新加盟店的当冤大头宰,赚的就是加盟费与组织培训费。明明知道人家不懂格式合同,还利用自己的律师做格式合同套加盟者。
而且他们还状告无门,因为人家在律师的指点下,早就给他们想好了应对方法。
法官能做的只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居中裁决,是解决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有些事实,是站在自己的方向去找寻去挖掘的。
所以书城这个案子,起初周亦安和方远的意见就是让他们撤诉,及时止损。
但叶芯想帮他们,但最终还是被叶芯劝着撤诉了。
如果,如果李芳凝和书城有一个自己的律师,那是不是她们的赢面就会大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