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0:10:00来源:法律常识
4月26日,省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数字经济做优做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及全省法院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177件,审结4826件。受案数与2020年相比,同比增长43%,与2019年相比,数量翻了一番。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保持较好水平。
游戏商标侵权 被判赔偿50万元
江西一游戏公司的商标及域名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被成都某公司“模仿”。该游戏公司遂诉至上饶中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成都某公司使用与江西某游戏公司相类似的域名与商标,容易引人误会两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且其商标性使用江西某游戏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对江西某游戏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法院最终判决成都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江西某游戏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50万元。
省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胡建文认为,该案对数字经济领域内的商标、域名侵权行为,判决侵权人承担了较高的赔偿金额,体现了全省法院严格保护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的司法理念。
据悉,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理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一审民事案件138件、外观设计专利一审民事案件542件、著作权一审民事案件1434件、商标一审民事案件2307件、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案件80件;审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案件78件、审理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案件53件。
适用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恶意侵权
2018年7月,都昌某公司与北京某技术公司签订了三份合同,约定北京某技术公司可以在三家指定医院使用都昌某公司拥有的一款软件。而后,北京某技术公司仅支付了其中一家医院的许可费,并在更改软件的署名信息后,在另一家医院使用该软件破解版。都昌某公司遂诉至法院。南昌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北京某技术公司赔偿24万元,并在公司官网刊登道歉声明。
该案为民法典实施后,因认定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典型案例。
省法院民三庭庭长郑红葛说:“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可以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省法院正在就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问题,研究出台指引文件,引导全省法院适度加大侵权赔偿力度。”
深化司法保护做优做强数字经济
4月21日,省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数字经济做优做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把保护数字文创作为助力提升赣鄱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抓手,依法审理涉及网络游戏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罗伟说,《意见》的出台,深化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利于促进我省数字经济迸发创新创造活力,有助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采信电子证据减少权利人举证难
萍乡某信息公司未经北京某技术公司许可,在其运营的一个微信小程序上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直播侠》的在线播放服务链接,使公众能够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影视作品,侵害了北京某技术公司对涉案影视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北京某技术公司发现该情况后,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对侵权事实进行录屏操作,并形成区块证据链存证,形成了电子数据保全证书。最终,法院判决萍乡某信息公司赔偿北京律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元。
“与侵权手段日益数字化导致的侵权行为隐蔽性不断增强相对应的是,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为电子证据的取证存证带来全新变革,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难度。”胡建文表示,全省法院依法合理运用证明责任规则体系,积极采信权利人运用区块链技术提交的电子证据,减少权利人举证困难。同时,积极妥善运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及时查明和阻遏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多举措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解纷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统筹推进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划管辖和“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2021年12月,全省新增了9家可以审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此前,全省只有3家基层法院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同时,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案件移送及互相配合等重大问题。有关基层法院已受理案件802件,89%的知识产权纠纷下沉到基层。
4月20日,江西省律师协会(景德镇)知识产权律师调解中心签约揭牌仪式在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举行。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个知识产权律师调解中心,也是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新模式的一种探索。
此外,各地着力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知识产权职能单位派员参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产业基地等设立巡回审判点或工作室促进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文/新法制报记者王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