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0:10:08来源:法律常识
[海峡网]
车祸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车祸发生的原因也有很多种,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不按交通法规行驶。交通法规和法律一样应受到重视,一旦发生车祸轻则虚惊一场损失少,重则车毁人亡。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行驶安全,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没有发生碰撞的事故,法院判决轿车难逃其责,赔偿30万。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三月,甘肃天水的一辆摩托车正在行驶,发现有掉头的车辆及时避让,导致摩托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摩托车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过法院法官判决:由于肇事方(白色轿车车主)的过错,他造成了车毁人亡的后果,这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判定这个案件属于交通事故。
在视频中明显看见一轿车违规双黄线强行掉头,在转弯的过程中看见正在行驶的摩托车并未避让,导致摩托车避让迅速摔倒在地。 轿车司机双黄线强制掉头是造成摩托车司机身亡的直接原因,经过医院的诊断,摩托车司机是死于交通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
对于摩托车来说,车的性能和车速都在正常范围之内,唯一的问题就是司机没有佩戴头盔,也是造成死亡的原因之一。此次交通事故小轿车负有主要原因,将承担40%的责任,法院判决小轿车赔偿30万元。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该在机动车道行驶,虽然没有戴头盔,本身也有问题。但是轿车责任很大,严重违反交通秩序,违规操作,这种司机上路简直就是“马路杀手”。
如果小轿车司机正常行驶,完全能避免交通事故惨剧的发生,更不会有人员伤亡。读者朋友们,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交通事故的?罚款30万对于一条人命来说是否合适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出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