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9:28:19来源:法律常识
成功订票却无车辆可坐
8月19日,张乘客通过微信,定了一张从临泉县发往北京的车票。当日,张乘客坐了几十公里的车到临泉县客运站取票乘车,工作人员告知:当日没有发往北京的客车。
“没有车辆发往北京,为何我能在网站成功订票呢?”面对张乘客的质疑,车站工作人员回应: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让张乘客办理退票。
据张乘客介绍,他在网络订票,价格为226元,但是,临泉县客运站只给退还200元。对此,车站工作人员回应:多出的26元是网络平台收取的服务费。
张乘客与网络平台沟通,平台方面回复,他们并未接到车站通知,当日的车票属于正常发售,责任不在平台方面。
“你们都没有责任,难道责任在乘客吗?乘客购买你们的车票就应该自认倒霉吗?”张乘客随机进行了投诉。
车站内报班系统操作失误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调查发现,张乘客从网上订购车票及退票情况属实。当日临泉客运站发往北京的当班班车已经申请报停,但是,车站内报班系统操作失误导致车票售出,因此,出现了张乘客买到票但是无法乘车的情况。
对此,临泉县客运站负责人对管理不到位表示道歉,并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网络平台收取的26元钱的保险及服务费由车站承担,由于车站无法与张乘客取得联系,上述钱款已并退回站务科,请张乘客与站务科联系领取,联系电话:0558--3960793。
若张乘客感觉不便,也可以到临泉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领取,联系人徐汝君,电话:0558--6535811。
目前,临泉县运管所已责令临泉客运站负责人立即改正,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整体水平。
临泉县运管所欢迎广大乘客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存在违规经营以及不文明等行为予以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58--6535809,客服热线:0558--3966607。
律师说法
临泉县客运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张乘客通过网络成功订票,并于当日在临泉县客运站取得车票,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
因车站内报班系统操作失误导致车票售出、旅客无法乘车,临泉县客运站除退还张乘客订票费用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颍州晚报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