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21:02:53来源:法律常识
传大量羊毛党以4500斤/26元的每单价格在一家名为“果小云旗舰店”的淘宝店铺下了大量脐橙订单,事后,该淘宝店主在店面首页发布公告称,自己误操作导致标题详情设置错误,却引来了大量订单,现在不仅无法正常发货,还被已经下过订单的买家投诉,店铺是店主和他叔叔借钱开起来的,两人都是农民,店主恳请买家退款放他们一条生路。
其实这种情况刚好符合《合同法》54条关于“重大误解”的情形,此类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来说,重大误解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比如酒店房间中放置的食品饮料,房客误以为是免费赠送。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防锈刚和普通钢材的误解。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