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21:54:01来源:法律常识
1月29日,武汉市公安局通报了此前8人“散布谣言”被处理的具体情况。
通报称,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随后,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8人分别传发了“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经核实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一篇对疫情中谣言治理的文章,谈到武汉公安机关处罚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事件。文章认为,8名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主观上并无恶意,考虑到该类谣言在客观上对一定范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有一定积极影响,且澄清该类事实较为容易,执法机关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而在几天前的1月22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尚满庆律师完成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武汉市公安局公开对“8名散布谣言者”进行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