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1:07:11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数据显示,老旧小区大规模拆迁从2005年就开始了,这就是所谓的棚改,棚改之后,原住户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补偿款,还能分到新房子,那么拿到补偿款后,这些拆迁户再次涌入楼市,买房炒房,楼市有了资金注入以后,房价随之上涨,很多小城市明明没有产业支撑,人口外流,房价却很高,很显然,这类城市的房价泡沫很大,环京楼市泡沫破裂就是很好的证据。
长此以往下去,这是不利于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拆迁已经不合时宜,于是旧改推出,不再简单的拆除重建,这样既可以抑制房价上涨,倒逼炒房客退出市场,让房价趋于理性,也能减少拆迁的成本,老房子翻新改造后也能居住,避免资源浪费。可以说,大规模的拆迁已经结束了,剩下的老房子会以旧改为主,拆迁为辅,将来能够拆迁的房子大概是以下3类。
第一类是老旧危房,特别是过去的预制板房,建筑技术落后,预制板建造的房子本身质量就不好,房子寿命短,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差,这类房子经过鉴定为危房,还是要拆除的,毕竟房子最终是给人住的,如果已经威胁到住户的人身安全,就没有必要再翻新改造了。
第二类是城市规划中需要拆除的房子,城市要进步,就要增加新的基建,比如地铁、商场、火车站、医院等等,在规划中,难免会有住宅区,那么为了基建的顺利进行,这类房子也是要拆迁的。
第三类是占据了位置优势的房子,一个小区能不能拆迁,开发商第一个考虑的就是投资回报率,如果位置偏僻,楼层又高,房价偏低,那开发商是没兴趣的。反之,如果房子位于市区,切周边配套齐全,生活便利,大多是多层住宅,这类房子开发商是很乐意拆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