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3:32:29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后潜逃两年,陕西榆林市府谷县司法局原副局长孙东虎在云南落网。
4月16日,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榆林刑警”发布消息称,“雷霆·2018”严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深度经营,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网上逃犯孙某某(男,65岁,陕西省府谷县人)。
上述消息称,2009年12月份,原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孙某某伙同府谷镇吕家沟村民小组组长王某某实施合同诈骗,以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据的方式,骗取受害人巨额资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掌握的资料显示,孙某某即为孙东虎,其因合同诈骗罪于2015年3月39日被榆林警方刑拘。2015年4月,孙东虎被取保候审后逃匿。2016年2月,该诈骗案受害人武小春曾发布一则“悬赏20万元寻人启事”,征集孙东虎藏匿的线索。
政协委员举报司法局副局长等骗其2亿
2015年3月19日,澎湃新闻针对上述诈骗案曾刊发报道,时任陕西神木县政协委员的武小春举报榆林市府谷县司法局原副局长孙东虎等人在一起煤矿股权转让中诈骗其2亿元。
武小春向澎湃新闻介绍,2009年他与合伙人打算收购府谷县宏华煤矿,该矿为府谷县府谷镇红花村的村办矿。
经红花村吕家沟组组长王党虎引荐,武小春得以结识时任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的孙东虎。武小春说:“第一次见面在孙东虎家,孙说煤矿内部有矛盾纠纷,他曾出面调解,现受托转让该矿。”
孙东虎向武小春出示了委托转让股权协议书。协议约定,占宏华煤矿60%股权的股东委托孙东虎寻找有实力的买家,以1.9亿元转让该矿60%股权。受托方需将股权顺利转让,按时足额收回转让金。
2009年12月21日,王党虎、孙东虎作为甲方,与武小春等签订协议,将宏华煤矿60%股权以3亿元价格一次性转让给武小春等人。此后,他们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以不超过2亿元(后商定为1.86亿元)的价格,转让宏华煤矿剩余40%股权。
“就是看中孙东虎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的公职身份,所以才相信他。”武小春向澎湃新闻出示的转让款收条显示,在收条上签字的为孙东虎等人。
武小春介绍,协议签订后,他和合伙人先后向孙东虎等人支付了受让宏华煤矿100%股权的转让款4.86亿元。但实际只得到了52%的股权,“孙东虎说他已经取得全部股权,但不是事实,其余股权在别人手里。我们多次追要,他只还了5000万,骗了我们大概2亿元左右。”
取保后潜逃两年终落网
讨要股权转让款无果后,武小春向榆林市公安局报案。2013年9月4日,榆林市公安局决定对孙东虎等人合同诈骗案立案。但此后该案立案一年多无果。
2015年3月16日,澎湃新闻联系到孙东虎一方的律师,其表示:“我们初步认为这是个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还违法办案,我们有相应的证据。”“武小春的网帖中的言辞有很多不实之处,可能已经构成诽谤了。我们会给出一个说法的,只是目前时机不到,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澎湃新闻上述报道刊发十天后,2015年3月29日,孙东虎被榆林警方刑拘。据三秦都市报三秦网报道,2015年4月,孙东虎被取保候审后逃匿。2016年2月,武小春发布一则“悬赏20万元寻人启事”,征集孙东虎藏匿的线索。
2018年4月16日,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榆林刑警”发布消息显示,2009年12月份,原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孙东虎伙同府谷镇吕家沟村民小组组长王党虎实施合同诈骗,以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据的方式,骗取受害人巨额资金。
2015年6月19日,犯罪嫌疑人孙东虎、王党虎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榆林市检察院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王党虎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孙东虎一直在逃。
孙东虎潜逃后,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直未放弃对其的抓捕。2018年4月,根据线索情报和深度研判分析,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孙东虎在云南境内活动。随后,榆林警方随即赶赴云南,最终在云南省玉溪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孙东虎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