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9:03:57来源:法律常识
上一期文章,春树律师为大家讲述了不要轻易打扰前任律师的问题。接下来为大家讲一下,许多遭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家属,因为拿不到刑事案件的案卷而遭遇维护权益和申诉无门或者举步维艰的尴尬事例。
在刑事案件中,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是不允许持有或者查阅刑事案卷的,只有委托律师才能调取。但是案件一旦结束,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对刑事案件的结果不服,想要申诉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方法维护权益,却因为看不到案卷,或者后请的律师看不到案卷而遭遇维护权益无门和申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有一次本人就曾代理一宗发生在广东某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但是去当地中级法院调取案卷,却被法院以案件结案没有被提起再审为由不予调取案卷。本人又和当事人找之前的律师企图调取,也遭到之前的律师拒绝。
最终,只能根据判决书和当事人的上诉状来盲撰写申诉状,维护权益工作十分被动。据春树律师调研发现,很多当事人都遭遇上述后续申诉无法查阅案卷的问题。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避免上述问题呢?我认为,各位无论遭遇何种刑事案件,在委托律师之前,一定要和律师说好案卷的后续问题,如果案卷问题说不好,可以选择不委托该律师。
春树律师在工作实践中,都会将刑事案卷归档保存,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后期的申诉,一般只要出具调查函,我都会为当事人的后任律师调取案卷。因此,我希望凡是遭遇刑事案件的朋友,一定要重视这个案卷的问题。
当然,最后我还要告诉各位,凡是对判决不服者,除了写申诉状进行申诉外,将自己的遭遇和经过写成书面的材料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您还不会起草或者撰写,建议收看一下春树律师的《写作指南》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