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13:48:25来源:法律常识
开车容易停车难!潍坊某些停车场直叫人闻风丧胆,收费那叫一个“高”!进去不麻利利得出来,两顿肉火烧是没了……
和平路中百大厦北侧停车场
市民爆料:停车场“进门就收费”且每半小时收费5元
“我最近在和平路中百大厦北侧停车场停车,不但一进场就收费,而且不到一小时竟然收了我10元!真是太离谱了!”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在和平路中百大厦北侧停车场,不仅没有免费停车时段、入场就收费,且收费每半小时高达5元。“这价格也太高了,就没有人能管管吗?”李先生说。
“和平路中百大厦附近几乎没有多少方便停车的停车位,好不容易有个停车场,收费也太高了!”市民周先生说,中百大厦北侧的停车场,只要进场就是5元,过30分钟再加5元,且没有任何免费停放时段。
记者调查:
和平路中百大厦北侧的停车场入场就收费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日前,记者来到和平路中百大厦北侧的停车场入口处。记者看到,在入口处贴着一块提示牌“调头车辆勿进入停车场,入场即收费”。入口处旁边,竖着一块“普通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公示牌上显示,该停车场是“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依据为“潍发改物价(2018)85号文件”,除了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助力车和自行车外,其他车辆白天每半小时停车收费5元,夜间一次性收费30元。
潍坊火车站西侧停车场
市民爆料:进场不到5分钟就被收取了停车费
“我在火车站西侧停车场进门停车就被收了3元的停车费,这有点不太合理。”近日,家住高新区福海花园的市民郑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在潍坊火车站西邻的向阳路南首停车场停车时,进场不到5分钟就被收取了停车费。
郑女士说,最近有朋友从外地来潍坊,她驾车到潍坊火车站接站。没想到的是,郑女士刚在停车场找到车位停下,朋友就出站了。于是,她赶紧开车从停车场出来,“到了停车场出口,收费员将我拦下来,说是要收取3元停车费!”郑女士说,她前后停了总共不超过5分钟,但是,收费员告诉她,该处停车场每半小时收费3元,不满半小时的同样按半小时计费。“我当时提出质疑,收费员称他们一直都是这个价。”郑女士说。
记者调查:
火车站西侧停车场空有大量停车位
记者又来到潍坊火车站西侧停车场看到,入口处也竖着一块“普通停车场收费公示牌”。由于该公示牌放置位置较高,需要下车才能够查看明白。公示牌上显示,该停车场为“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依据为“潍发改物价(2019)4号文件”,小型客车白天每半小时停车收费3元,不足半小时的仍按照半小时计费,夜间一次性收费30元。不同车型收费标准也不同,一辆车收费最高的为白天每半小时5元,夜间一次50元。
该停车场安保人员称,停车每天最多收取50元。关于别的停车场都有免费时间的问题,安保人员称,“没有免费停车,就是这么收。”停车费用明显高于周边商圈等人口密集区
当天,记者前往了泰华城、万达广场、谷德广场等市区商超的停车场。在与中百大厦仅一河之隔的泰华城,记者看到,停车场入口处说明里显示白天每半小时收费1元,停车半小时内免费。按此来算,中百大厦北侧停车场每半小时5元的价格是这里的5倍。而泰华城夜间收费停车牌上显示,2019年3月20日起夜间收费提高到每次10元。事实上,记者晚上7点以后(夜间收费时段内)停车接近1个小时,仍只收费1元,并未按次收费。记者停车20分钟内离场,并未收费。
在万达广场,按照收费说明,停车前30分钟免费,此后每半小时同样收费1元。当天,记者车辆停放了3小时37分钟,仅收费7元;谷德广场停车场则可免费停车2个小时。市场调节价收费就能这么任性吗?
部门回应
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潍城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上述两处停车场,都是个人承包经营性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根据《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停车场的收费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因此,收费多少物价部门并不干预。
2018年8月,《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中规定,停车服务收费根据停车场经营性质,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占用道路、医疗机构以及专用停车场等)的停车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提供社会服务部分等)的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服务,其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再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重新备案。潍坊城区范围内的备案受理机关为停车场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其他县市的受理机关为本县市价格主管部门。
律师说法
经营者定价,
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谋取暴利
“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应该是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的辅助,市场调节价,难道就可以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没有任何限制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菲。
李菲告诉记者,所谓市场价格行为,其显著特点就是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但是消费者自愿,更在于这样的价格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该遵循公平、诚实守信原则;《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的规定。
“具体到市民反映的这两处高收费停车场来说,同样的停车时间内,收费远高于周边停车场,甚至是其他商圈停车收费价格的几倍,显然超出了‘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涉嫌牟取暴利。”李菲说。
不过,李菲也表示,法律关于价格不得超过的“合理幅度”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不超过30%。“要解决消费者的诉求,还得需要相关部门加强行政监管。”李菲说。
对此,小编呼吁有关部门,应该重视目前潍坊市区停车场出现的这种问题,在重点区域附近停车场应设置免费停车时间、适当调整高收费停车场价格,以调动停车资源、缓解附近道路交通压力。
潍坊广播电视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