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律援助律师在哪找,罗山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时间:2022-12-21 18:38:14来源:法律常识

罗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要求,现就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本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的庭审、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或等所在法院通知。法院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尽早与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安排。对特别紧急情况,法院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理。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具体操作请点击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fLMizDSGiVeYW7ha4ARDEg)、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ssfw.hncourt.gov.cn/)选择网上办理,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的通知

识别二维码进入移动微法院


(三)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因交通管制等原因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谅解。被执行人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假此以隐匿、转移财产等形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经查实,将在疫情控制应急响应期满后,依法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确需来法院窗口办理业务的,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前往法院的当事人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罗山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找律师可靠吗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