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21:19:05来源:法律常识
1920年7月1日,22岁的周恩来在大牢里提笔,给北平城的大律师刘崇佑写了这样一封信:
崇佑先生:
……从此点上,我们愿意与先生声明数事:
1.我们请愿省长的目的,检厅既认为合法……2.我们要求往见省长,邢副官长屡次传达,均言省长可以接见,但是让大家退出辕门外……
以上四项,或者于先生辩护时有补助。略举如前,以供先生采择。
并颂
先生健康!
这封信刘律师的后人保存了多年,现被博物馆收藏着。(声明一共是有4项,因篇幅问题,以上只截取了其中两项的部分内容)
这一年,距离周恩来在课堂上喊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还不到10年。
这10年里,少年周恩来从东关模范学校到南开学校,再到留学日本,一刻都不敢懈怠。可是如今,才回到天津上大学不久,他就因和同学们参加请愿活动,被当局逮捕。
到写这封信时,他和另3名同学已经被关了5个多月。
5个多月的牢狱生活,足已让一个年轻人失去斗志,但这4位大学生,没有一个认怂的。他们坚决不认当局给扣的各项罪名,坚称同学们是合理合法地向政府请愿,抗议日本人的暴行。
在牢里,4个年轻人甚至想到了绝食抗议的办法。而在牢房外,一群关心着他们的老师和进步人士们,都在为他们四处奔走。但不管大家怎么努力,直隶省长曹锐就是不肯放了他们,他认为要想让这些进步人士以后都乖乖听话,就得杀几个人、见几滴血,而这几个学生很显然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4个年轻人已经无法确定,到底还能不能有出狱的那一天?直到有一天,在外四处奔走的同学们,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天津学联请到了大律师刘崇佑来给你们打官司!
牢里的4位同学,包括周恩来在内,听到这个消息都是无比欣喜的。虽然他们没见过这位律师,但这个名字他们很熟悉,他们也很清楚:刘大律师肯出手了,他们就还有希望。
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这封信。周恩来代表另3名同学,在信里把被捕当天发生的事,以及事情的前因后果,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刘律师,希望能有助于他起草辩词。
从这封信里,我们能得到一个重要的信息:
周恩来对这位律师很信任。
周恩来在这封信的末尾部分表示“略举如前,以供先生采择”,可见他在极力回想当时被捕的情形,他对刘律师的专业水准非常有信心,相信对方能从中找到可辩驳的点。
颇令人奇怪的是,这封信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客套的话。因为在周恩来看来,对这样一位睿智的律师,根本不需要来什么虚的。
那么这位刘崇佑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天津的大学生被捕,学联组织要跑到北平请个大律师来呢?他到底有何与众不同之处?这一切,就要从刘崇佑接案子的“任性”上说起。
刘崇佑是福建人,出生于显赫的福州刘氏家族,17岁就中了举人,后来又曾在赫赫有名的日本明治政学堂学法律,在律师界大家都叫他“双榜举人”。1911年,他退出官场后,与好友安心地办起了福建法政专门学校,这所学校是当时全国最大的3所私立法政大学之一。
刘崇佑接案子的最大特点是:任性!这种“任性”体现在他接案子的3大特点上:
第一个“任性”之处在于:他不怕权贵,没有他不敢接的案子,没有他不敢打的官司。这里说的“权贵”不只是有权有势的个人,也包括当时的军阀和政府部门。他曾在五四运动中,公然与当局作对,为北京大学的学子们辩护。他也曾为《国民公报》的小编辑孙几伊出头,公然与北洋军阀政府为敌。
这两个案子让他有了名气,也让他成为了小人们躲都来不及的律师。正是因为什么样的案子他都敢接,所以天津学联才会找他来为周恩来等人辩护。毕竟这一次他要得罪的是直隶省政府,省长是直系军阀首领曹锟的弟弟曹锐。
第二个“任性”之处在于:他打官司不图钱,经常打一些出力却没报酬的官司。刘崇佑最爱为进步青年辩护,这些年轻人基本上都给不起高昂的律师费,这一点他很清楚,但他不在乎。当初顺利地保住北大学子时,学生们心里很感激他,却给不起贵重的礼物,就合伙儿打了一个纪念银杯送给他,对此他高兴得很,他把银杯放在办公室里最显眼的位置。
第三个“任性”之处在于:但凡他接下的案子,必事事躬亲,不打赢不罢休!凭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刘崇佑救过不少进步青年,他的认知里没有妥协,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所以,他打官司认死理,很少让当事人妥协什么。
这么“任性”的律师,遇到4名天津大学生被省政府关起来的案子,当然是要管的!所以当天津学联找到他时,他二话不说就接下了这个案子。至于费用,他一毛都不要。
刘崇佑对这个在天津、北平,甚至是全国都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很清楚。其实说到底,就是20多所高校的大学生,数万人浩浩荡荡地走上街头,到直隶公署门前请愿。学生们针对日本人提出的4点要求,都是合理的。只是因为他们这么做让省长曹锐实在下不来台,才下令逮捕了带头的这4名学生代表。
这种案子刘崇佑不是头一回接,但此次他的压力仍然不小。
一方面,这关系到4个年轻人的前程甚至是性命,如果不能让他们堂堂正正地从牢里走出来,他无法给天津城甚至全国的学子一个交代。
另一方面,如果这场官司打不赢,岂不是让躲在背后看热闹的日本人笑话?中国民众受到了日本人的欺凌,这群勇敢的年轻人挺身而出,本是大义。如果这样的年轻人,要受到本国法律的制裁,那司法界的脸往哪搁?堂堂中华的脸往哪搁?所以,这是一场不能输的官司。
既然不能输,就得认真对待,刘崇佑觉得写信讲细节太麻烦了,他得亲自去天津才行。为此刘崇佑多次往返于北平和天津两地,他走入狱中,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又四处周旋,找到相关各种证据。
建国后,同样参与了这次学生运动的邓颖超,仍能记得当初刘律师认真工作的样子,那是一个职业律师该有的样子。
这位43岁的大律师,让周恩来等人见识了什么叫专业!而4名学生的骨气,也同样让刘崇佑打心底佩服。
刘崇佑见到这些年轻人时,内心是很震撼的。5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从来没有放弃心中的理想,哪怕一个个熬得面黄肌瘦,仍然在牢房里坚持写诗、写文,和敌人斗争。在他们身上,刘崇佑看到了这个民族的未来。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7月6日,案件终于进入了庭审阶段。这一天,审判厅前被学生和各界爱国人士挤得水泄不通。周恩来等4名同学,端端正正地在被告人席上坐着。当时学联除了邀请了刘崇佑任辩护人外,还请了两名天津当地的律师帮忙,3名律师开始了精彩的辩护。这场辩护,后来成为了法史上的经典案例。
几位律师把当局提出扣在学生头上的每一项罪名,一条一条地深入分析,让它们不攻自破。每一次他们的发言,都让当局请来的法官不知如何是好。到了刘崇佑辩护时,他很从容地说出了这样的两句话:
爱国救国本是合乎公理民意之壮举,根本说不上触犯刑律。
如果政府认为触犯了小日本的刑律,那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此话一出,人群里发出阵阵掌声。刘崇佑把学生们的义举定义为“合乎公理民意之壮举”,言语间没有丝毫地妥协意味。而后一句话,则把当局的丑恶嘴脸揭了下来,这话的言下之意是:咱们奉行的到底是中国人的法,还是小日本的法,就看你们怎么判了。
听完这话,法官的脸色立马就不好看了,他们请来的那些所谓的“名嘴”硬是说不出话来。
但这还没完,在最后的总结陈词中,刘崇佑仍不依不饶,他用略带福建口音的普通话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军警奉命肆残,遂以人民之血肉,为锋镝之的,见人即捕,不问是非,而收诸警厅之中半年之久,幽系不顾。
试问法律何条,官厅乃具此权力,人民乃受此凌践?官吏不法,则视为当然;平民无辜,乃供其泄愤!
这番话就不只是针对日本人了,而是针对当时在场的当局官员。我们现在读这番话,仍会觉得入木三分。大家可以想象,当时刘崇佑在庭审中,铿锵有力地说出这番话时,是何等气势!这番话无一字多余,无一字不精准,既专业又充满了同理心,一气呵成。
刘崇佑的这场辩护,成为了近代法制史上最经典的案例之一,直到现在仍为业内人士津津乐道。
因为刘崇佑等律师的努力,加上天津各界的抗议,周恩来等人被释放。学生们出狱当天,天津各界人士乘9辆彩车迎接。在他们眼里,这4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是英雄。
英雄自有他们的历史责任,而守护英雄的刘崇佑则默默地回到北平。那时候,刘崇佑还想不到他救下的穷学生周恩来,将来会给风雨飘摇中的中国带来怎样的未来;他也想不到,在几十年后,他当初的这项义举,会成为自己一生的高光时刻。
数日后,刘崇佑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一个景泰蓝大花瓶
这不是周恩来个人买的,那时候他没这个钱。这是天津学联的学生们一起出钱买的,这些年轻人也不知道刘大律师喜欢什么东西,他又不肯收律师费,大家想来想去就想到送他一个大花瓶。在学生们看来,这种雅致配得上他。
这个礼物,刘崇佑喜欢得很,他一直珍藏着。虽然他一生拿过很多大奖,但对他来说学子们送的这些东西,才是最有意义的。刘崇佑离世后,刘家后人一直保存着它,直到建国后才把它交给了博物馆。
案子结束了,但刘崇佑和周恩来的友情却才刚刚开始。因为这个案子,刘崇佑看到了周恩来身上的不凡之气,而周恩来也对这位大律师佩服得很。相差21岁,不影响他们成为知己。他们会一起讨论民族的命运,会一起谈论这世间的公义,每一次谈话都让刘崇佑更欣赏周恩来。他很庆幸,当初接了这个案子。
周恩来回到学校后,南开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最后不得不选择开除他。此时22岁的周恩来,内心是迷茫的,刘崇佑得知这一消息后给了他一个建议:
出国深造
刘崇佑自己曾出去留学过,在他看来像周恩来这样的人才,不应该被埋没,他应该出去四处看看。于是这一年11月,周恩来下定决心去欧洲留学。出发前,周恩来收到了两份资助,每一份都是500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第一份是南开大学校董严修给的。当初他把周恩来开除是迫于无奈,这几个月他一直在帮周恩来联系欧洲的学校,也正是因为他的出力,周恩来才能顺利留学。
这第二份就是刘崇佑的。替他打官司,刘崇佑分文未收,如今还送500元给他出国留学,这让周恩来不知说什么好。周恩来很清楚,刘崇佑虽然名气很大,但他帮进步人士打官司很少要钱,所以其实他自己也不富裕。可不管周恩来怎么推托,刘崇佑坚持要这么做,在他看来能帮上这样一个年轻人,是挺有面子的事。能交上这样一个年轻的朋友,钱,不重要。他希望周恩来有一天,能办成他们这一代人没办成的事。
带着刘崇佑和恩师严修的期许,这一年的11月7日,22岁的周恩来登上了去法国的轮船,开始了一段新的征程。在异国他乡,周恩来见识到了新思想。10年前的那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一直牢记在心,他的成绩一直很好。
而在国内的刘崇佑也始终没忘记这个年轻人,自从周恩来出国后,刘崇佑的夫人廖孟同每个月就多了一项“工作”:
去银行给周恩来汇生活费
当时和周恩来一起去留学的,还有一名叫张若茗的同学,这名同学也是当初被关的4名同学之一。刘崇佑按一人十几块银元的标准,叫夫人每个月给他们汇去20余块银元,这样的资助持续了好一段时间。
后来周恩来在国外获得了助学金,就赶紧写信给刘崇佑,告诉他自己的生活费已经有了着落。收到周恩来的来信,刘崇佑这才放下心来,也更坚定地相信自己没有帮错人,因为这孩子实诚。钱谁会嫌多?但周恩来明白不该再拿恩人的钱了。
在此后的日子里,周恩来和刘崇佑的交集虽然不多,但他们都在为自己的理想拼命。
周恩来的理想很大,他要和战友们一起,誓要这个民族一个崭新的未来。所以回国后他投身于革命队伍里,成为了一个让敌人又怕又敬的大人物。
与周恩来相比,刘崇佑的理想没有那么大,他平生所愿就是扬一扬律政界的浊气。所以他仍像从前一样,秉着一个职业律师该有的良知,在属于他的“战场”上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官司,成为了他的领域里的大人物。
多年后,周恩来再次听到刘崇佑的消息,是在1937年。这一年,已年过花甲的刘崇佑又办了一件大事:
他担任了“七君子”的首席辩护人
1936年11月23日,救国会的7名负责人邹韬奋、李公朴等人,被国民党逮捕,囚禁于苏州监狱,这就是震惊全国的“七君子事件”。当时国民党给他们安的罪名是“危害民国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个借口。
当时60岁的刘崇佑,其实已经很久不打官司了,那时的律政界基本上是年轻人的天下,他一门心思都在办他的学校上。但对于国民党对“七君子”如此不负责的罪名,他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在义愤填膺之下,他又出山了!
他自愿加入了保护英雄们的律师团,因为德高望重,大家推他为首席辩护人。当这位头发花白的银须老人,出现在律师席上时,人们又一次看到了正义的力量。
虽然庭辩时,他的声音不再如年轻时那般洪亮,但他的腰板却依然笔直,陈辞也如从前那般从容有力。又是一番精彩的辩护,又是一场正义胜出的战役,他让律政界的晚辈们明白了4个字:
宝刀未老!
这一年的7月31日,在所有人的努力下,七君子被释放。 这场完美的辩护,成为了老爷子的收官之战。
功成身退,刘老爷子在掌声中,回归了平淡的生活。真正的智者,就是懂得在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懂得什么时候该低调,这是老爷子一贯的行事作风。
可能读到这里,很多读者会问,这样的人为何敌人能容得下他呢?关于这一点,其实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刘家是福建的名门,他的好友林长民(林徽因的父亲)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另一方面,老爷子一生桃李满天下,动他一个人,就等于得罪了律师界的一群人。这种人,还真不是敌人想动就能动得了的!
遗憾的是,1941年,64岁的老爷子因病在上海离世了。
当时身在重庆的周恩来听到这个消息后,伤怀不已,他对身边的战友说了这样一句话:
刘崇佑先生是中国一位有正义感的大律师
这句话,就是对老爷子一生最准确地概括。老爷子只是一名律师,但他在属于他的战场上,为民族出了力。
很多人说老爷子是仗着家族的名气,所以才敢接别人不敢接的案子,得罪别人不敢得罪的人。但在笔者看来,这所谓的“任性”都是源于他内心的那份正义感,在那样的岁月里,他是一个活明白了的人。
从年轻时无偿为进步学生打官司,到资助周恩来,再到60岁又一次站在了律师席上,他所作的这些事都是出于其始终坚守“正义”二字。这是他赢得世人尊重的原因,也是周恩来一直感怀他的原因。
建国后,周恩来始终没有忘记当年刘崇佑对自己的帮助。1957年,周总理专门去了一次上海,登门致谢。在刘家,他见到了刘崇佑的夫人,也就是当年给他寄生活费的廖孟同女士。
周总理仔细地问起老夫人的生活情况,问她生活上是否有什么困难,他都一一帮忙。后来缅甸送了一些上好的糯米给周总理,他也第一时间想到了老夫人,让人给她送了过去。1960年11月,老夫人逝世,周总理致电上海吊唁。
在那段烽火岁月里,无数人曾一遍又一遍地问:中国的未来到底在哪里?其实我们通过梳理周恩来和刘崇佑相处的这些点滴,或许就能回答这个问题。
像周恩来这样有志气的年轻人,给了我们这个民族希望;而像刘崇佑这样在各行各业努力的义士,则让我们这个民族有了变好的因子。他们二人,身份不同、背景不同、年龄差了21岁,却能成为知己,就是因为他们心里都装着对这个民族最美好的期待,并愿意为之努力。谨以此文,纪念刘崇佑和周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