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0:25:34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是涉及犯罪和刑法的,因而在大多数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或者家属都会迷茫无助,急切的请律师辩护!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必须有律师辩护呢?不是的。
下面小编根据具体情况分三点阐述一下:
一、有些刑事案件必须有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具体指: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注意,只要是指派的律师,是不需要被告人付钱的。
二、有些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不请律师,自行辩护或者亲人朋友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除律师外,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而遇到以下情况则不能担任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需要指出的是,同律师担任辩护人相比,不是律师的人担任辩护人,不能享有经有关部门许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会见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普法行动##2021生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