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0:38:01来源:法律常识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 (特约记者 张为 实习生 廖瑞英)潜逃没有避罪天堂,有朝一日终会落网。7月26日,涉嫌滥伐树木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祥被汨罗市公安局屈子祠派出所抓获。而在此之前,朱某祥已在外潜逃三年之久。
经查,2016年1月底,朱某祥以8000元的价格买下了汨罗市桃林寺镇丁园村胡某香位于“内湖堤”的杨树林木。在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劳力将此处杨树砍伐。朱某祥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案发后,朱某祥闻风而逃,公安部门没有放松对朱某的追逃工作,历经三年之后,朱某祥最终没有逃过法网。
经鉴定,涉案林木伐区伐区总面积为0.5532公顷,立木蓄积69.6立方米,树种均为杨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朱某祥已被汨罗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对他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