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出来帮她找律师,泪目!长沙母女时隔十年捐献遗体角膜,父亲也签下捐献书

时间:2022-12-22 01:01: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潇湘晨报

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任弯湾

最近,26岁的长沙女子陈芊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头条帮忙”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2006年自己10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失踪,3年后一直抚养她的叔叔、婶婶为她办理了孤儿证,她开始获得了来自民政部门和好心人的善款。

而在16岁那年,陈芊突然与母亲重新取得了联系,原来母亲还在世,但她并未将这个消息报备给当地民政局。银行卡里持续收到善款,陈芊感到很不安。据她自己统计,十余年来自己总共收到了十万元左右善款。

近日,陈芊拨打了潇湘晨报晨意帮忙热线0731-85571188,称自己考虑许久,决定将自己收到的部分补助款项退还。

她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带着一大堆资料去“自首”,民警告诉她,按照自己意愿退还善款即可,民政部门也表示,不会追究她的责任。

由于年代久远,她与许多捐款人失去联络。陈芊希望通过报道,能找到以前资助过自己的人,将钱款退回。

“如果实在找不到打款人,我就把这笔钱捐给孤儿院。我想做一个清清白白,光明磊落的人。”

父亲去世母亲失踪,叔婶为其申领孤儿证

8月25日,记者在陈芊家附近见到了她。陈芊皮肤黑黑的,眼镜后面的黑眼圈很明显,模样很疲惫。她手里攥着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头装着一些她最近在银行里查询的账户流水表格——这些都是她办理孤儿证后,收到的补助、捐助款项。

时间倒回到26年前。1996年,陈芊出生在长沙的一个重组家庭。父亲在此前有过一段婚姻,生下了和陈芊同母异父的哥哥。

在陈芊的印象中,父母亲关系不佳,从自己幼年时就开始分居。“我妈妈是江西宜春人,从我有记忆开始,他们就把我像皮球一样往两边家里扔。”10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都未曾回到长沙见父亲最后一面。

陈芊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在小姑、奶奶、叔婶家辗转居住过。约在2009年,母亲的家人从江西传来消息,称母亲患精神病,已经失踪许久。一直抚养陈芊的叔叔、婶婶家庭条件也并不宽裕,便为小芊申请办理了孤儿证。

从那时起,陈芊每个月便能收到一定数额的补助款项,也有不少爱心人士给她捐过款,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而在2012年,陈芊竟然意外地与失联多年的母亲见了面。

长沙“孤儿”受捐三年得知母亲在世,隐瞒十年后她想退还善款

△陈芊生活照。

与“失踪”母亲取得联系,善款成为她的心病

在陈芊的记忆里,2012年,舅舅从江西宜春找到了长沙家里。“他带我去宜春,见到了我妈妈。”见到母亲后,陈芊一方面惊喜于母亲还活在世上、另一方面又开始了新的担忧——“我还有妈妈,我不是孤儿了,那以后我收到的捐款怎么办?”

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陈芊回到了长沙继续生活。这里有她熟悉的亲人和环境,“如果我留在江西,我怕我妈自己一个人带我会压力很大。”陈芊说。

她自己拿不定主意,叔叔婶婶也未曾特意提起此事。时间流逝,陈芊直到上大学时都一直接受着资助。在学校里她总是失眠:孤儿证、资助......这些成为陈芊的心病。“我变得很自卑,生怕别人知道我撒谎的事情。”她一直在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将“不属于自己的钱退回去”。

2020年,陈芊买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在还房贷的过程中,她突然觉得那个“机会”已经来了:“还房贷也是还钱,那我就可以把之前收到的钱一起还掉。”

长沙“孤儿”受捐三年得知母亲在世,隐瞒十年后她想退还善款

△8月25日,陈芊家附近的夕阳。

带着银行流水去“自首”,民警:按照自己意愿退还善款即可

8月27日,陈芊带着自己已经查到的部分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来到了派出所。她认为自己之前的做法不仅不道德、还可能触犯了法律,希望来公安机关“自首”。而民警在了解她的情况后,告知其按照自己的意愿退还善款即可。

8月29日,记者致电陈芊的婶婶朱女士。朱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丈夫尽心尽力抚养了小芊16年。“当时她父亲去世、母亲失踪了,我们就按照政策给她申请了孤儿证。”家境虽不宽裕,但朱女士一家对陈芊视如己出。“她本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后来没做了。手头没什么钱,她现在没有能力把以前接受的捐助还回去。”

朱女士的丈夫如今因病瘫痪,失去了工作能力。家中还有一个尚在读高中的儿子,全部负担落在了朱女士的身上。她白天休息,晚上去物流公司上班,生活简单且辛苦。“当初申请孤儿证也是为了她(陈芊)好,现在她有些怪我们不该给她错误的引导。”朱女士叹了口气。

长沙“孤儿”受捐三年得知母亲在世,隐瞒十年后她想退还善款

△陈芊生活照。

民政部门:不会追究她的责任;律师:不构成欺诈和违法,不要有过分压力

8月29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工作人员与陈芊有过长期接触,也得知了她希望退还部分捐款的意愿。“其实从大约2018年下发文件开始,孤儿证的办理才变得更加规范。在那之前,一些父母不是死亡而是失踪、家庭条件确实达到需要政府部门帮扶的水平的孩子,也得到了孤儿证。”

因此陈芊办理孤儿证的程序不存在问题,而当她与母亲重新联系上后,从原则上来说,存在一定的违规。但工作人员表示,帮扶家庭条件达到一定困难程度的孩子是民政部门应做的,因此也不会向陈芊追究。

陈芊一直背负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她希望在这个时间点,能够将部分款项退回,“做一个清清白白,光明磊落的人”。她究竟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对此,记者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

李健律师表示,如果受捐赠人最初信息没有刻意隐瞒伪造,即使后期出现变化,也不构成欺诈和违法,因此当事人不要有过分压力。此外对情况发生变化后获取的救助款项是否合理适当,当事人可以与民政部门沟通协商处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找律师可靠吗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