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2:02:48来源:法律常识
美国作为中国家庭的热门留学移民目的地,我们对其移民政策及项目始终保持着超高关注。
日前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22年的8月(2022财年第11个月)的最新签证公告牌,在这次的排期表中,依然只有EB-1类别是全球无排期状态。
包括美国EB-1A杰出人才在内的EB-1类别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引进更领域高精尖人士的主要途径,申请人只需通过文件论证过往成就的重要价值,表现个人的独有亮点,以此来说服美国移民官。
因为每个申请人都有独一无二的从业经历,所以EB-1A的论证在当前所有移民项目中无疑是最繁琐的,在加上美国移民局所规定的十条参考标准并没有具体的量化参考,能不能在有限的资料内,最大限度展示申请人的过人之处,就成了每一位移民律师的最大挑战。
今天兆龙移民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总结一下我们过往EB-1A案例中针对EB-1A的文件准备情况,大家在看文章的时候也可以自己评估一下,或许你就是能够搭乘这个无排期快速移民途径的杰出人士!
如果申请人曾获得过国际性的重大成就,例如普利策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牌,请提供:
1.能证明奖项是申请人所在领域内的世界顶级大奖的证据;
2.获得的奖牌、奖杯、奖状、奖金等能证明申请人获奖事实的证据,例如:
(1)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奖牌、奖杯的照片,
(3)颁奖机构公开宣布获奖者的相关材料;
3.颁奖的标准细则和其他能证明“奖项基于特殊成就颁发”的证据;
4.国际主流媒体对所获奖项的报道;
5.对颁奖机构和颁奖嘉宾的名望的介绍;
6.对其他国际著名获奖人的介绍;
7.能证明参赛者来自世界各地的证据。
一、如果申请人获得过知名度稍低一些的国家性或国际性奖项,请提供:
1.颁奖的标准细则和其他能证明“奖项基于领域内的卓越成就颁发”的证据;
2.能证明奖项重要性和奖项的国家性或国际性认知度的证据,例如国家级或国际级媒体的报道;
3.获得的奖牌、奖杯、奖状、奖金等能证明申请人获奖事实的证据;
(1)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奖牌、奖杯的照片,
(3)颁奖机构公开宣布获奖者的证据,例如报刊或网页上的专版;
4.对颁奖机构和颁奖嘉宾的名望的介绍;
5.参赛或参选资格的具体规定,是否有地域限制或其他限制;
6.国家或国际主流媒体对所获奖项的报道;
7.对其他前获奖人的介绍;
8.奖项每年颁发的数量。
二、如果申请人被其领域内的著名国内或国际专家审查并批准加入了只接收特殊贡献人士的专业协会,请提供:
1协会章程中讨论入会标准的章节和其他能证明特殊成就是入会的必要条件的证据;
2能证明审查和批准申请人加入协会的是著名国内或国际专家的证据;
3解释了协会的目标、任务、或目标会员是哪些人的文件。
三、如果申请人就其工作被专业性媒体或主流媒体报道过,请提供:
1.完整的媒体报道本身,并且应当包括以下信息;
(1)标题、日期、作者是谁,
(2)媒体的发行量、阅读量、发行范围或其他能证明媒体报道被大规模流通的类似证据,
(3)媒体报道的目标读者或观众是哪些人;
2.能证明媒体报道主要是关于申请人和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工作的证据。
四、如果申请人以个人或评审团成员身份,做过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委,请提供:
1.申请人评审工作的文字或影音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他(她)的确以评委或裁判身份完成了评判工作的证据;
2.来自主办方的邀请信和感谢信,具体描述选择申请人作为评审是基于他(她)的“特殊才能”和“国家性或世界性声誉”;
3.主流媒体对评委工作的报道;
4.其他评委的介绍材料和其他能说明被邀请的评委是业内精英的证据;
5.主办方和比赛的介绍材料,突出说明比赛的国内或国际影响力,以及评委是否必须是业内特殊人士。
五、如果申请人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与商务有关的贡献在其领域内影响重大,请提供:
1.能客观证明申请人在一个领域已经做出原创重大贡献的资料,例如已被广泛应用的专利或其他重大科技成果;
2.能证明在一个领域内人们将申请人的贡献看待得很重要的证据;
3.讨论申请人的原创重大贡献的专家证词或信件;
4.能证明申请人的原创重大贡献引起了广泛的公开评论或者被广泛引用的证据;
5.能证明申请人的工作被其他人所应用推广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他人使用申请人成果的协议,
(2)正在使用中的对一个领域而言重要的专利。
注意:信件和证词,必须尽可能详尽的描述申请人的贡献,并且必须具体解释为何贡献是原创和重大的,请避免一般性地陈述“申请人的贡献是重要的”。
六、如果申请人在专业性的或主流的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请提供:
1.申请人所发表的全部学术文章的节选,包括下列内容:
(1)标题页,
(2)指出申请人是作者,及是第几作者的页面,
(3)指出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的页面;
2.申请人从学术文章引用量查询网站得到的引用量查询结果(排除申请人对自己文章的引用后),显示下列信息:
(1)申请人是哪些文章的作者、这些文章的标题、和发表这些文章的期刊,
(2)申请人的h指数和i-10指数(如果有);
3.能证明申请人的学术文章的目标读者是特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的文件,例如第三方对该学术期刊的评论;
4.能证明发表申请人文章的学术期刊或媒体是国家性或国际性的专业、行业性、或其他主流媒体的文件,例如:
(1)发行量、阅读量、或其他能证明大规模流通的证据,
(2)期刊的排名及影响因数;
七、如果申请人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被展出过,请提供:
1.能证明申请人是艺术品的作者或者主创的证据;
2.申请人创作的艺术品的销售记录;
3.能证明展出作品的场所或媒介(包括虚拟的)是艺术性的展览或展示的证据,例如博物馆的介绍材料;
4.申请人创作的艺术品的宣传材料;
5.艺术展览或展示的宣传材料。
八、如果申请人曾在声誉卓著的组织或机构中扮演过领导或关键角色,请提供:
1.能证明申请人的职位和具体职责的文件;
2.组织或机构的人员结构图或类似文件,显示申请人在其中所处的位置;
3.能证明申请人的贡献对所在的组织或机构整体的活动和成果极为重要的文件;
4.来自对申请人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很了解的现雇主或前雇主的信件,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1)具体而有效地说明为什么申请人扮演的是领导或关键角色,
(2)将申请人达成的特定任务或成就与同一领域内的同行进行比较;
5.能证明申请人所在组织或机构拥有卓著的声誉的证据,例如:
(1)媒体报道,
(2)组织或机构的排名。
九、如果与同行相比申请人提供的服务已经获得了很高的薪水或其他高昂的的报酬,请提供:
1.申请人获得了高收入那些年的税务表格和其他类似文件;
2.媒体对其他同行获得高收入的报道;
3.可信的专业机构编纂的领域内获得顶薪的人员名单;
4.来自以下或其他可靠来源的,对申请人工作所在国相同职位人士的薪酬调查和比较报告:
(1)美国的美国劳工统计局、劳工部的职业生涯一站式网站、劳工部外籍劳工证办公室的在线工资资料馆,
(2)中国的职友集,
(3)媒体报道等其他来源;
5.证明雇主支付申请人高于薪酬统计数据的高薪水的正当性的文件;
十、如果有票房收据或记录、卡带、光碟、或视频销售记录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表演艺术方面获得了商业成功,请提供:
1.电影、舞蹈、演唱会等演出的票房收据或其他票房记录;
2.唱片、DVD或其他音频或视频制品的销售票据或其他能证明发行量的记录。
其他能证明上述“十条标准”的类似证据:
如果申请人还有其他成就与上述十个类别的描述不完全匹配但是有可比性,请提供相应的具体证据。
准备三到五封由同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移民局更注重并无工作或者私人关系的专家所写的推荐信,因为这样的信会显得更加客观。因此除了直接的上级同事之外,还可以找没有直接关系的推荐人。这些推荐信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理有据地具体论述申请人如何满足了以上证据中的部分或全部;
2.申请人为什么在其领域内拥有特殊能力,享有持续的国内或国际声誉,已经跃升为其领域内最顶尖的少数人;以及
3.申请人为什么有望令美国实质受益。
申请人请务必提供能证明您在来美后会在拥有特殊能力的领域继续工作的证据,包括:
1.来自现雇主或前雇主的信件显示申请人会在美国继续同一个领域的工作;
2.申请人已签订的雇佣合同显示申请人会在美国继续同一个领域的工作;
3.申请人自己书写的解释他(她)计划如何在美国继续同领域工作的意图陈述。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及与移民身份有关的文件:
1.申请人的简历;
2.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3.申请人获得的专业证书和资格证明;
4.申请人目前和以前在其拥有特殊能力的领域工作时的雇佣合同或工作邀请;
5.申请人移民身份和状态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护照首页及美国签证页的复印件,
(2)其他移民方面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部I-94,I-797A,和I-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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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A项目是目前最复杂的移民项目之一,兆龙移民作为真正拥有美国律师事务所背景的专业机构,我们认为申请人的资料不仅要突出成就与亮点,同时对于美国本土行业的发展也要有详细、精准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申请人在赴美计划、细分领域精准定位等方面提供最高水平的移民服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