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8:44:04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适宜,则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理。
哪些地方属于犯罪地呢?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于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嫌疑人所有流窜地均可以认定为犯罪地。
针对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类案件,犯罪地主要包括从事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网址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入计算机系统所在地、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针对电信诈骗类犯罪,犯罪行为发生地主要包括受害人接到诈骗短信、敲诈勒索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犯罪信息的地方,以及犯罪行为持续发生的开始地、流转地、结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主要包括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指定账户转账或者存款的地方,以及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犯罪地主要是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走私类刑事案件,由于走私犯罪案件复杂,环节多,参与人员较多,其犯罪地可能涉及多个犯罪行为发生地,主要包括货物、物品的进口(境)地、出口(境)地、报关地、核销地等。如果发生直接向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等行为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包含:走私货物、物品的销售地、运输地、收购地和贩卖地。
犯罪地规定越来越详尽,既能有效弥补针对各种新型犯罪类型的司法漏洞,也能保障各公安机关有法可依、依法办案。实践中存在有些案件公安争夺管辖权、有些案件公安以没有管辖权推脱不予受理的情况,此时需要刑事专业律师介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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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汉平律师,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律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建设工程专业律师、民商事法律专业律师。
朱汉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一直研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申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熟悉掌握刑事法律业务各环节技能,对诈骗类、职务犯罪类、经济犯罪案件有独到辩护思路;成功办理多起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不予逮捕、检察院不予起诉案件、一审人民法院罪名变更、二审减刑案件的有效辩护案例。
朱汉平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研究,熟悉建设工程诉讼、仲裁案件;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建设工程签证、索赔与反索赔、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等复杂问题,能应用法律工具,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朱汉平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专业研究,熟悉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侵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公司法律纠纷,办理了6000万元担保免责案例、追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代理被告反诉全赢案例,赢得当事人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