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16:13:52来源:法律常识
“您好,吴某案的电子卷宗我们已经刻录成电子光盘,通过邮政寄给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了。请您携带有关证件去洪山区院现场确认领取。”2020年4月22日,蕲春县检察院案管办干警电联武汉某律所的李律师,告知其可以在武汉本地检察机关进行阅卷,无需再专程来蕲春。
李律师(右二)在洪山区检察院案管大厅领取电子卷宗光盘
几日前,该院干警在接待律师案件咨询电话时了解到,武汉李律师代理的一起刑事诉讼案件,目前正由蕲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卷材料多达39本。
“由于疫情原因,我拖了很久都不方便来你们院阅卷……”李律师在电话那端表达了些许无奈。
了解情况后,该院案管办干警积极为李律师推荐异地阅卷,远程指导李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传“三证”绑定案件后,对李律师身份进行核实。“我们可以与您所在地洪山区的检察院案管办联系,帮您解决不能来本院现场阅卷的难题,让您少跑点路。”
在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案管办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4月29日,李律师在“家门口”的洪山区检察院案管大厅顺利拿到该案的电子卷宗,并通过微信向蕲春县检察院案管办干警表达了谢意,为该院积极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便利的举措点赞。
疫情防控期间,蕲春县检察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通过支持律师提前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电话、微信咨询案件进展、预约阅卷,案管专人负责律师接待,提前刻录好电子光盘等多项举措,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利,既避免了人员直接接触,又为律师们提供“一站式”高速便捷服务。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蕲春县检察院案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总体方案及专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今年以来,该院共向律师和辩护人提供案件信息公开网账号、绑定案件45件,网上辩护与预约43件;提供案件查询123件次,提供阅卷45件次,免费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5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