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21:14:1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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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22女孩连续熬夜加班猝死”的新闻冲上了热搜。网友在对年轻生命逝去感到惋惜的同时,更多的是对公司做法的愤怒以及女孩算不算工伤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7月9日,杭州一名22岁女孩,在连续四五天熬夜加班后,结果发生猝死。被同事送到医院时,女孩已经没有了意识,进一步检查已经没有了心跳呼吸,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引起猝死”,在急诊ICU抢救了6天,仍没有脱离危险。7月26日,女孩不幸离世。目前,当地人社局已介入调查核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
本案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要看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如果是来不及抢救当场死亡的,依然可以适用前述规定,视同工伤。如果并不是立即死亡,经过了抢救,那么还要看是否属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如果是就属于工伤,反之就不属于。
就本案来说,女孩是在家还是在单位加班猝死的,目前还不清楚。那么,如果是在家加班猝死的,算不算工伤呢?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认定工伤”的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而第15条“视同工伤”的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相比来说,“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工作岗位”强调更多的不是工作所处的位置,而是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其次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看职工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从事本职工作。而为了单位的利益,在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加班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岗位职责或任务,因此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这个过程中,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为工伤。
首先根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就可以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其次加班时间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延长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行为符合加班情形,同时也超过了“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标准,就视为超时加班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用人单位无权强制职工加班。《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强制性加班,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就加班费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应当就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对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加班时间长短、工作内容等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加班的证据在实践中主要包括:考勤记录、排班表、加班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在加班过程中形成的照片视频等等。
当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严格的标准,并赋予劳动者休息休假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您正在遭遇不合理加班,应当注意保存好证据,方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