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21:13:15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以来,无锡市新吴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首道防线”作用,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工伤保险待遇矛盾纠纷,着力在调解队伍、流程管理、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工伤类矛盾纠纷化解实效。截至目前,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矛盾纠纷349件,占案件总量的10.1%,调解成功率99.13%,满意率100%。
一是“1+6”调解组织建好健全。与人社部门沟通协作,以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依托,联合组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调解室,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接待、调解、指导工作,在江溪、旺庄等六个街道各成立1家专职调解工作室。实行优秀调解员“返聘”制,梳理排摸政法系统、人社部门、律所等单位退休人员,优先聘用懂法律、擅沟通、明流程、基层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调解队伍,目前全区专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人民调解员共9名。注重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及平时业务指导,邀请律师、工伤认定业务能手等开展业务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员调解能力。
二是“1+5”调解流程标准规范。在对辖区企业“法治体检”、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现象,主动发出风险预警,通过“法治体检报告”提示企业及时整改。严格落实“排查预警、案件受理、方案制定、调解疏导、事后回访”的调解流程,提升调解规范性。在案件受理调处环节,明确告知双方在调解中的权利义务,坚持一案一策制定调解方案,确保“案结事了”;严把调解案卷质量审查关,从卷宗的封面、申请书、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和协议、装订方式、编码等,严格审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执行;严格做好定期回访、及时归档工作,对每例调解案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防止矛盾翻盘激化,按月整理归档,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1+4”调解机制成体完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案件中,联动人社部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工伤认定、保险公司、行政复议的工作对接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四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协商会,协同处理疑难纠纷案件化解,累计开展30余次。学习道路交通纠纷案件“非诉鉴定”机制先进经验,探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领域,人民调解员委托鉴定机制,为调解引入专业鉴定意见,促进双方达成合意。落实好调解补贴政策,根据简易纠纷、一般纠纷、重大疑难纠纷,分别给予金额不等的专项补助,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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